第四十九章 调查 (第4/4页)
问题。
如果管,这到也是在调查组有关人员的权限范围之内,归属到调查组的某些人的管辖范围也到是说得过去的,况且,如果这些事真的与1号事件有关呢。
但如果说不管,那也行,这些违规事件,自有相关部门处理,调查组成立的目的是专案专办,现在调查组对外打出的名号就是1号打架事件专案调查组,你一个专案调查组去管校纪校规的执行,那似乎是跑题了。
可是,如果举报的两起事件与专案组所调查的事件存在根本联系呢,那调查组就必须管了,而这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这举报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属恶意举报,为什么迟不报早不报,偏偏在调查组成立之后的关键时间节点却来报,这么做的目的是否代表这是有心人故意为之呢。
牵扯出的疑问是越来越多,调查组就是想不管都不行。
最后,调查组决定管,但只负责调查取证,至于处理意见,需要相关对口执行部门得出结论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牵一发而动全身,也许这便是打架事件的突破口,调查组也有自己的打算,他们希望可以籍此做为一举攻破整个1号打架事件的突破口。
也许到了那时,最后到底谁是谁非终将会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