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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 暮色的诱人故事 (第4/7页)

能引起更多好奇心。

    可惜瑟琳娜坚决不许这种书名面世。

    事实上,这真不是宁匀的恶趣味发作,最开始,这部书有另一个名字,后来被弃用的名字————《专爱胖妞的吸血鬼(vampireswholovefatgirls)》

    而原作者还特别喜欢管主角爱德华叫阿多尼斯(adonis),一位结局被野猪咬死了的古希腊神话绝世美男子,维纳斯的最爱。

    不管怎么说,阿歇特图书出版集团是一家比较有实力的出版集团,最高时期畅销榜前十占有五个位置,所以渠道不少,铺货量还是不错的。

    感兴趣买了暮色小说的少女们,一读之后,大为惊叹。

    别看只早了两年,互联网时代,两年代表很多见识。读到的时候会获得更多新奇感。

    诗意的背景,新鲜的设定,刚读开篇的少女,精神就振奋起来。

    相对模糊的普通少女主角,和自己一样成熟,和自己一样爱读书,甚至冰雪聪明到《呼啸山庄》这样的“严肃”文学。

    当然,也和自己一样有点笨手笨脚,不像啦啦队那些该死的碧池们那么四肢发达。

    这让少女读者们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非常特别的共鸣,看,我们爱读书的就是这么聪明,就是能遇到文艺、强大又无所不能的高富帅,比四分卫那帮野兽强多了。

    没错,男主太勾人了,爱德华就是现代的阿多尼斯,身高九尺,如花一般俊美精致的五官,令世间所有人与物,在他面前都为之黯然失色。

    知识更丰富一点的少女读者,还知道阿多尼斯的更多秘密————瞪谁谁高潮!

    一天,维纳斯偶然碰到身高九尺风度翩翩的阿多尼斯,一见倾心,便招呼他,希望和他谈一会。

    但阿多尼斯不愿接近异性,一口便拒绝了维纳斯的好意。维纳斯只有用法力控制了他的行动,向他倾诉恋爱的奇妙。阿多尼斯始终不为所动,更显出急欲摆脱她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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