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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杀人了 (第3/5页)

里砍砍。追鸡撵狗那是常有的事。

    很多时候,还想要在人身上试试。在这样的心理下,他四舅成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牺牲品。

    甥舅两人岁数差的不是很大,四舅总喜欢带着他玩,结果一次两人起了争执后,武元庆一刀打在四舅的麻筋上,可怜的四舅直接给打哭了。

    从此,竹刀被老妈没收束之高阁了。

    直到后来,学校搞了个什么武术队还是干吗的,要求每个孩子都要弄一把大刀,就是电视上打小鬼子的那大刀队一模一样的大刀。

    刀把上还都缠着红绸子。

    武元庆的竹刀终于被解禁了,可惜,小伙伴已经变得人人有刀,他再也没有了独孤求败的感觉。

    穿越过来后,武元庆发现家里竟然收藏着很多兵器。

    大到陌刀,朴刀,马槊,狼牙棒这些长兵器重兵器,小到障刀这种匕首式的短兵器。

    作为打小就喜欢刀的男生,武元庆自是欣喜若狂。

    他的最爱自然是横刀,也就是后世人们说的唐刀,也是rb武士刀的始祖。

    待在家里不出去的时候,他就喜欢玩刀,拎着刀依然改不了到处劈砍的习惯,把好好地院门,走廊的柱子,甚至屋里的家具都祸害的伤痕累累。

    自从发现了那些兵器后,他去厨房的次数直线上升。杀鸡什么的都轮不到厨娘动手,他全权给代劳了,就为了感受一下杀生的快感。

    真特么变态。

    出门在外,带着横刀实在不便,短小的匕首自然成了首选。

    他带着匕首也不是说为了防身什么的,他不觉得会有人对自己不利,之所以揣着匕首,只是因为喜欢而已,就像高晓松喜欢拿着折扇,也不是为了扇风纳凉。

    没想到现在这个喜好,竟然在关键的时候救了他。

    噗一声,在壮汉已经抓住了他下巴将要发力的这一刻,武元庆的匕首抢先一步刺中了壮汉。

    一刀下去,壮汉顿时就泄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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