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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回马枪 (第2/5页)

良机!你自己作死怪不得我了。

    武元庆悄没声的从草丛站了起来,猫着腰,踮着脚尖高抬腿轻落脚在哗哗的声音掩护下来到了这个人的背后。

    缓缓从左边袖子抽出匕首,微张双臂,呈半环抱状,好方便接下来的动作。

    撒尿的这个人恰好尿完,打了个哆嗦,手还捏着抖了抖,整个身子都跟着抖动。

    一套熟悉的动作逗得武元庆差点没笑出来。

    他摆好姿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左手捂住撒尿之人的嘴巴,右手的匕首在他的胸口不停歇的捅了十来下,直到彻底感觉不到口鼻的气息。

    就如同韩国动作片里那种简洁快速的匕首杀人一样,快准狠,白刀子进去瞬间红刀子出来,离肉几公分,就再次快速插进去。

    插拔插拔插拔

    嗯,一件好好的血腥事情被我这么一解释给弄的貌似有点肉戏的感觉,好吧,描述的不太好,就这么着吧。

    为什么武元庆没有把他抹了脖子那样还不会造成大的声响,反而选择了捅胸口这样一个动作幅度更大更容易发声的方法呢?

    怕疼!

    原因就这么简单。

    武元庆是一个非常怕疼的人,前世的时候他姥姥家的邻居是个医生,他从来都是躲着人家走,因为怕给他打针那样会屁股疼。也会在碰的脑袋流血的时候宁愿留疤也不愿意缝针,只因为医生说缝针会特别疼,对了,医生还是姥姥的那个邻居。

    但同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非常怕疼,又非常能忍疼,有一次指甲盖上不知怎么扎进去了刺,他不知道,时间一长半个指肚都化脓了,火烧火燎的疼,胀。每天折磨的他要死,于是他找一个爸爸是木匠的同学借了一把装潢刀,生生削掉了多半个指甲以及小半个指头的肉,然后硬生生的将脓水挤了出来。

    刚才忍着疼爬过草丛,结果准备杀人的时候他不合时宜的矛盾了,思维跳跃太大,谁知道会想到什么,他想自己虽然杀过人,但是依然是个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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