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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目标阿尔巴津城 (第1/6页)

    六月的时候,在广东大约已经天气惹得可以脱下外套,换上轻薄的单衣。但是,在黑龙江流域的域外国土上,却还是有些冷。

    宁威走在前往沙姆沙汗的城堡路上,身边,是叨叨絮絮的通古斯人昌卡夏。

    常卡夏是个会汉语的,作为一个曾经闯荡过盛京的通古斯人,学会汉语是他赖以为生的技能。也正是靠着能够为组内带来足够的汉人货物,他才得以成为拉夫凯的女婿,从一个普通的猎户走上了逆袭人生的改变。

    “前面再走大概半个时辰我们就能到沙漠沙汗的地盘了。他的城堡建造在半山腰上,就是罗刹人对他们也暂时没有去招惹,他们的地理位置很好,山上有足够多的粮食和水源,还能开辟一些根底。加上复杂的道路,不熟悉的人很容易被数之不尽的陷阱杀死在路上。当然,他一样对阿尔巴津城束手无策。”昌卡夏说。

    汗,是草原部落对于首领的尊称。如果在有清朝皇帝的时代,也许会渐渐少有人胆敢称呼自己的首领为汗。但这是大明,朱慈烺并不喜欢自己身上多一个博格达汗之类的称呼,天可汗美则美矣,却不符合朱慈烺的审美。他对语言的统一有着别样的固执,对朱慈烺而言,宁愿夺花三倍的代价,朱慈烺也希望这些深山里的蛮子学会说皇帝这个汉语词汇,而不是让一万万汉家儿郎去学汗这个外族的词汇。

    也许,短时间上看这并不是一个优异的选项。但当十年百年过后,会有无数人感激朱慈烺的先见之明。

    “沙姆沙有多少人?”宁威在距离还约莫有一刻钟多一些的时候,下令全军停下来歇息。虽然他很清楚这些生女真少有但挑衅中原帝国的野心,但也不排除自己遇上什么乱七八糟的神经病。

    “全寨老小大约有万把人,但不都在接下来我们要去的山寨上。在这处大山寨里的,约莫有个四五千人。”昌卡夏。

    “按照十丁抽一的水平,能够组建的最大规模常备军只有五百人。当然,按照生女真全民皆兵的人来算,约莫一千多有杀伤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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