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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陈本纪下第十 (第6/12页)

痍未复,淮南之地,并入于齐。帝志复旧境,意反侵地,强弱之形,理则悬绝,犯斯不韪,适足为禽。及周兵灭齐,乘胜而举,略地还至江际,自此惧矣。既而修饰都城,为捍御之备,获铭云:”二百年后,当有痴人修破吾城者。”时莫测所从云。

    后主,讳叔宝,字元秀,小安黄奴,宣帝嫡长子也。梁承圣二年十一月戊寅,生于江陵。

    明年,魏平江陵,宣帝迁于长安,留后主于穰城。天嘉三年,归建邺,立为安成王世子。光大二年,累迁侍中。

    太建元年正月甲午,立为皇太子。十四年正月甲寅,宣帝崩。乙卯,始兴王叔陵构逆伏诛。丁巳,太子即皇帝位于太极前殿,大赦。在位文武及孝悌力田为父后者,并赐爵一级,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者,赐谷人五斛、帛二匹。癸亥,以侍中、丹阳尹、长沙王叔坚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乙丑,尊皇后为皇太后。丁卯,立皇弟叔敦为始兴王,奉昭烈王祀。己巳,立妃沈氏为皇后。辛未,立皇弟叔俨为寻阳王,叔慎为岳阳王,叔达为义阳王,叔熊为巴山王,叔虞为武昌王。甲戌,设无碍大会于太极前殿。

    三月癸亥,诏内外众官九品以上,各荐一人。又诏求忠谠,无所隐讳。己巳,以新除翊左将军永阳王伯智为尚书仆射。

    夏四月丙申,立皇子永康公胤为皇太子,赐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王公以下赉帛各有差。庚子,诏:”镂金银薄、庶物化生、土木人采华之属,及布帛短狭轻疏者,并伤财废业,尤成蠹患。又僧尼道士,挟邪左道,不依经律,人间淫祀祆书、诸珍怪事,详为条制,并皆禁绝。”秋七月辛未,大赦。是月,自建邺至荆州,江水色赤如血。

    八月癸未,天有声如风水相激。乙酉夜,又如之。

    九月丙午,设无碍大会于太极前殿,舍身及乘舆御服,大赦。辛亥夜,天东北有声如虫飞,渐移西北。丙寅,以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长沙王叔坚为司空,征南将军、江州刺史豫章王叔英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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