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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铅笔和纸 (第3/6页)

  “这到底是什么?”洛海心中疑惑。

    如果是普通的印记,他大可不管,每一种动物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乌龟壳上的花纹你难道还要去研究一番。但是这个印记不同,已经对他产生了影响,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洛海心中升起了留下这七只食人族幼崽的打算。不光是因为这些印记,还有食人族是由犬科动物进化而来的原因。

    狗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类的伙伴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忠诚,第二是聪明。狗可以被训练成导盲犬,狩猎犬,甚至军犬,警犬。

    而食人族的忠诚度应该也不会低,智商更是比狗高出很多。而且它们的狩猎能力比斧部落更强,这一点从它们的种群数量和储存的食物就可以看出,它们拥有灵敏的嗅觉和听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使用工具的时候用两条腿,奔跑的时候用四条腿,非常灵活,奔跑速度比斧部落战士还要快上许多。它们繁殖很快,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就可以形成战斗力,这一点从它们的成员比例就可以看出,如今还进化出了一定的智慧,洛海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比人类更加完美的种族,要不是洛海这个人类出现,恐怕很少有人类会是它们的对手,至少谛部落和斧部落敌不过。

    之前因为谛部落迁移过来,就有很多人建议将斧山的巨鹰消灭干净,但是却被洛海阻止了,对于这些巨鹰他另有打算。

    所谓‘鹰犬’虽说有些贬义,但也说明了鹰和犬都是人类狩猎的伙伴,如果能够将斧山的巨鹰驯服,部落将获得巨大的战力,巨鹰那可是曾经将斧部落人当成食物的物种,其强大的实力毋庸置疑。

    如今又遇上了这食人族,洛海说不心动是骗人的。

    “你们觉得将这几只食人族带回去养怎样?”洛海对着众人问道。

    “好啊好啊!这些家伙可是厉害得紧。”虎爪大声赞同。

    这家伙一直以来都是大大咧咧没心没肺,他恐怕是认为这几只食人族养着肯定很好玩,反正这些家伙长大了也不是他的对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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