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我全身都被…… (第2/4页)
解释,叫来警号为1677的法院警察还有其他两位法院警察一拥而上就抢了我的手机!
只是——
我不能显露武功,不能运用,“良知神功”,否则,这些虾兵蟹将,如何是我的对手啊!
最惨就是这样,明明轻而易举就可以逃走的事情,却要装无能,装窝囊,任由他们糟蹋,任由他们鱼肉,任由他们折磨……
我坐在凳子上本能地用双手护住右边裤袋,他们凶猛粗暴地把我拖下凳子,一个抢我手机,一个使劲把我摔倒在地,并合力抢我手机,拳打脚踢,用脚使劲踩我的手臂和前胸,把我踩在地上,并把我的裤子、衣服全部扯烂,右脚裤管几乎全部撕开完,裤裤都露出来了。
在此过程中,我呼喊救命,在旁边看热闹的法院警察就把门关上,抢手机的两位法院警察,就使劲勒住我的脖子,使我几乎窒息,并用手使劲全力捂住我的嘴巴,不让我呼喊求救。
后来,我的手机被他们抢去,他们在争抢我手机过程中,把我手机摔在地上,手机屏幕全碎。
他们殴打我后,就放开我,抢我手机,拿去强行检查了约二十到三十分钟左右……但他们并没有发现任何录音录像的记录。
我趁他们检查我手机的空档,冲出大门,向在大厅的公众出示“律师证”,说明“木焦山镇法院”不依法依规办事,还强行扣押检查手机,殴打我本人。
当然啦,法院警察,再三查阅都没有发现我有录音,录像的情况,但为免委托起见,还是把这台手机给毁了,给我一台新的,算了……
这时,殴打我的法院警察,又冲出房间,将我强行拖回房间,把门关上,继续言语威胁我。
同时,他们再次要求我“不要把事情搞大,对谁都没有好处”。
而这时,木焦山镇法院的大法官,法院副院长看着如此大的动静,也忍不住教训这我两句——
“你这么死缠烂打,真以为我们有判决了,判你无罪,你们就安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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