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第2/6页)
光线刚好照在勋世奉的鼻梁上,眼珠隐蔽在光线中,颜色变得很淡,好像上古年代永不消融的冰川的颜色,并且,过于强烈的白光让他的皮肤更白,白的像透明一样,像一张上等的宣纸,这样,他鼻梁上的纤细的血管就隐约可见,淡淡的青色,——蓝血。
我,“你不太符合现在美国对于富豪的审美要求。”
他修长的手指随意拿起来一本书,是中文的,钱钟书先生的,他看不明白,微微皱起眉。
“什么?”他随意搭话。
我,“北美当代权贵应该是个子高,消瘦,但是皮肤的颜色应该深,好像小麦的颜色,这样显得他们可以主宰自己的时间,在大家都为了生计而工作的时候,这些人有钱,并且最为奢侈的是,他们还有时间可以去棕榈滩,去太平洋私人岛屿,去任何他们想要去的地方享受阳光沙滩,还有海浪。”
勋世奉没有说话,他抬起头,看着我。
我,“不过,我喜欢你这个样子。”
他忽然低头,亲了一下我面颊,进而继续,……我们的嘴唇贴合在一起,他把我涂抹在嘴唇上的鲜红色的口红尽数吃掉,他的嘴唇边缘上沾上了一抹猩红。
——忽然,很想做|爱。
我握住他的手,抬高,放在我的腰间,他用双臂环住我,很轻易把我托住,轻轻举起来,抵在书柜上,后背虽然被这些木格隔住,但是我不太在意,只是双手压住他的肩膀。
……
火,燃烧起来很快,烈烈的把一切焚毁,最终,只剩下一些灰烬。
额头上有汗珠,顺着我面颊滑下,在腮边滴落。
被他抱着有些高,正好可以低头,在他的鼻尖轻轻亲了一口,他的鼻尖留下了一点红色的印记。
……
勋老夫人到了。
我们住在长岛的时候,勋老夫人还有佘太君都照顾的很周全,今天他们过来这边住,并且还是为了我们婚礼的事情,我当然也要让她们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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