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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第二百九十二章 -贝克汉姆 (第3/6页)

有着很好的印象:“叫我大卫就好,”说着他对门德斯点了点头,而后继续看向了克莱门斯,“我也接受了要求,这场戏是我和你对戏的,你知道,退役以后总是有很多空闲时间。”

    克莱门斯却没有听门德斯说起来过,脸不红气不喘的门德斯平静的做了个口型,告诉他是临时决定的。

    但是到底是不是临时决定的谁都不知道,门德斯依然是一脸高深,但是心里却想着,贝克汉姆总比格里兹曼好。

    事实上索尼公司想要邀请的还有格里兹曼,对他们而言,那位金发小伙子显然也很适合和克莱门斯同框,但是这个建议却被门德斯拒绝了。克莱门斯脖子上的那枚戒指的主人门德斯到现在都没找到,到底是个好姑娘还是个坏小子门德斯也不清楚,在什么都不明朗之前,最好把自家摇钱树都分开才好。

    格里兹曼也得到了另一个合作的机会,而这次,门德斯动用自己的人脉帮剧组找来了贝克汉姆。

    这位英国最有商业价值的球员能够参加,索尼自然是欢迎至极,也就忘记了问问为什么门德斯要把到手的钱推出去。殊不知此刻微笑的门德斯心里却在滴血,那都是钱,钱!就这么没了!

    这边,贝克汉姆和克莱门斯可不知道门德斯的心理活动,他们先实现互寒暄了一下,而后就看着各自的球衣。

    克莱门斯一身纯黑烫金字的守门员球衣,而贝克汉姆身上则是纯白色的球衣。

    其实根据纽约城fc的要求,他们希望两个人穿上他们的主场球衣,也就是那件天蓝色的和曼城如出一辙的球衣,可是不等两个球员的反映,这个建议立刻就被各自的经纪人拒绝了。

    克莱门斯自不必说,作为门将穿主场球衣本来就不合适,门德斯也不希望蓝色球衣给球迷什么转会的幻想,而对贝克汉姆而言,他最好的年华和最大的热情都留在了老特拉福德,留在了曼联,到同城死敌控股的球场里拍摄已经是让步了,还穿上死敌的球衣?贝克汉姆觉得自己还想活得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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