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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民国倾城绝恋(三) (第3/3页)

,给唐歌挑选适合的首饰。

    真心假意,一看便知。

    唐母去的早,唐父没有续弦,后院只有一个二姨太,唐父对二姨太不薄,因此二姨太的首饰盒子里好东西真不少。唐歌从中挑到了一套合心意的翡翠首饰。

    这次宴会是唐歌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线内,需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唐歌在服装首饰上的选择就格外重要。

    受新思想影响,现在的大家小姐都喜欢穿洋装,打洋伞。走在一群普通人中,自然不一样,可是在宴会上,十个人里有七八个作同样的打扮,想要脱颖而出很难。唐歌的主要目的是吸引方启轩的注意,不打算流俗于表面。所以,这次宴会的服饰,唐歌决定穿旗袍。其实比起洋装,旗袍更能体现东方女子的含蓄美。别看那些留洋归来的男人表面上喜欢热情奔放的女子,真要娶进家门,却鲜少有人愿意娶一朵交际花进门。

    与裁缝再三商榷,衣服试了三回才敲定。

    很快,就到了市长夫人宴请本市名流的日子。这一天唐歌早早起床梳洗更衣,换上了裁缝为她量身定做的旗袍,戴上二姨太送来的首饰,与晓红一起坐车出门。

    得知唐歌愿意带她出门赴宴,晓红兴奋了一夜,接连几天伺候唐歌格外殷勤。对此,唐歌和平常没有两样,依然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浇灭了晓红满腔热情。等到临出门的前一天,晓红已经恢复常态。至少表面上没有异样。

    从唐家到市长家的洋楼差不多要半个小时,唐歌算好时间出门,车抵达市长家时,正好十点半。这时候,该到的人都到了。

    唐歌递上请帖,近卫队核实过后,放车入内。

    门僮报:唐公府三小姐到时,早一步到宴会场上的人不由自主地往大门方向看过去。

    只见一个身穿旗袍的丽人缓步走来,犹如一道清泉,流进在场所有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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