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骑士锐锋(下) (第2/5页)
困难。这就是重型武器的最大弱点:虽然“挥动过程中”一往无前威力无穷,可一旦攻击落空,想要调整姿势发动下一击,也是格外困难的。
弗利德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漆黑的身体仿佛毒蛇一样迅速滑动,脚下步伐连动,呼吸间已经冲出了七八次碎步,漆黑的身体迅速切近了大剑士的身体,手中生铁长剑上,粗糙的反射着阳光。
虽然是劣等剑,可依旧比皮甲要强一些,划上去的话,多少能让大剑士受点损失。看到大剑士本领如斯,弗利德暂时不去想一击制胜之类的事情,慢慢积累小的伤害,最后把它转化为胜利,这种战法和骑士道可不冲突。
然而,大剑士与大剑为伍,怎么会不了解这么简单的常识呢?一个人最熟悉的就是自己,他怎么可能明知道大剑有这么大的缺点,却不去想方法弥补呢?
一般人攻击挥空之后,都会选择停住剑刃,然后反向挑斩,或者是突刺,逼开敌人。而大剑士知道,这些手段根本没有用。
弗利德太快。
娴熟的战士只需要交锋一次就知道对手的特性,大剑士现在完全理解,弗利德就是全方面都很强,没有短板的中规中矩的剑士。不,应该说,全方面优秀没有弱点的剑士。
面对这种人,大剑停下的瞬间,就是分出胜负的时候。
更何况,自己的大剑附加了提高重量的魔法,更不可能随随便便停下了。停止它少说要1秒,蓄力再次挥动则需要2、3秒。加起来4秒的时候,足够弗利德把剑刃抵住自己的脖子了。
所以,大剑士选择的完全不同的应对。在明知道自己的横扫不能奏效之后,他便马上采取了措施,双脚并齐,迅速的两个碎步转换,大剑士居然没有选择停住大剑,而是选择了顺着大剑挥动的驱使继续转身!
“哎呀!那可是臭招!”
人群中有人喊了起来,额头见汗,估计是刚刚压了大剑士获胜吧。
他大概懂剑,看大剑士的样子,应该是要旋转身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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