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珍兽(下) (第2/5页)
前进半寸,被那只白色的骨手牢牢握住。
力量可以影响速度。弩矢快是因为弩弦有很大的弹力,子弹快是因为火药有很大的爆炸威力,陈阵的左臂拥有“力”这个能力,可以快到肉眼无法看清,可以完全挡住弩矢的冲击力。
当然,要接住弩矢,除了速度和力量外,还需要精准和判断力,精准来自于长期的锻炼,不仅仅是静止不动或慢动,还有在“前世”学到的一些东西;判断力也是一样,他自己不用枪,但没少和用枪的人打交道,判断出弩矢射来的方向和大概位置,和判断子弹的没有太大区别。
弩矢同样是钢制的,表面有断断续续、弯弯曲曲的凹槽,方便涂抹和携带“杀虫剂”,也方便陈阵抓握,随后,他把弩矢扔了回去。
弩矢旋转着飞了回去,速度不比来时慢多少,“嘭”的一声,矢杆横着击中了那名豹侍的胸口,直接打碎骨头嵌了进去,并带着豹侍的身体撞在后面的树上。
死一般的寂静,就连嗡嗡作响的钢弩掉在地上后也变得沉默起来。
所有人都在回忆着刚才那一瞬间发生的事,有人震惊于陈阵能够空手接住弩矢,有人震惊于弩矢被扔回去的威力,有人震惊于一个骨子居然真敢如此随意的杀死一名豹侍。
骨子在很多地方是人人喊打的恶魔,城卫无论在哪里都是受人尊敬的英雄,要动手也得考虑再三、犹豫再三,他为什么杀得那么干脆?
林晋皱起了眉,他不在乎陈阵抓住弩矢靠的是实力还是运气,也不在意死了一名豹侍,陈阵总不可能把所有弩矢全部抓住。
陈阵确实不可能抓住所有弩矢,所以他动了起来,和以往的静与慢不同,动作灵活得像只捕兔的山猫,迅捷得像是捉雀的游隼,身体伏低冲向右边的豹侍。
正前方的弩矢能抓住,可是从侧面、后方射来的没办法,而且只有左手能抓,同时来两支就不行了,因此必须争取主动,刚才那一下其实很冒险,并不是为了装酷或显示自己有多厉害,只是想让那些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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