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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捡了个大爷 (第3/4页)

“吃货”的外号。

    不能再这样下去,从第三天开始,刘道德果断的拎上水桶和铁笼,带着大将军去地里捉老鼠。

    路边老鼠洞多得是,刘道德不费什么劲儿就找到两个,接着灌水。

    两桶水下去,老鼠从后洞里窜出,飞逃向远方。

    有大将军在,这些偷粮贼自然没跑的。

    两个小时,一共灌了四个老鼠洞,大大小小一共捉了十一只田鼠,收获颇丰。

    返回家,拔老鼠皮,用小刀切成肉条,然后喂吃货。和家鼠相比,田里的老鼠个头要小许多。

    解剖老鼠这活动,刘道德小时候常做,也不觉得有啥害怕的。

    这家伙再次验证了吃货的外号,一天时间,愣是消耗了五只老鼠。照着速度,自己忙乎半天的成果,只够它吃两天。

    随后几天,刘道德彻底和老鼠干上仗,最少有三十只老鼠成为刀下亡魂。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吃货也逐渐适应了这里的环境,和刘道德变得亲近起来。几乎是听到他进屋的脚步声,就兴奋地咕咕叫个不停。

    另外它个头长的飞快,几乎是一天一个样,不过一个星期时间,已经变大了一倍多。

    和刘道德混熟后,小家伙不再满足被关在纸箱子里。

    它直接用尖嘴在纸箱子上梆梆乱啄,愣是啄出一个大洞,自己钻了出来。

    然后一摇一晃,好像喝醉酒一样,跟在刘道德身后乱窜。

    对于这种现象,刘道德倒在初中生物课上学过,知道是动物的印随行为。

    一些刚孵化出来不久的幼鸟和刚生下来的哺乳动物学着认识并跟随着它们所见到的第一个移动物体,吃货显然也是这样。

    不过他也发现自己以前的认知有些错误,猫头鹰白天并非看不见东西,只是它眼睛构造对阳光比较敏感,视力上会造成一些影响。

    因此小家伙白天走路时总是跌跌撞撞,一扭三晃,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喜欢躲在阴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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