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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不同的欧洲 (第3/5页)

    此时的欧洲和大宋完全不是一种状态,他们的人民多了一层宗教约束,还是很强力的约束,所以尽管剥削得比较严重,但并不用担心农民起义啥的,只要小心的维系好与领主们之间的关系,皇帝就基本完成任务了。更多的事情做为一个国王或者一个皇帝根本管不了,想管也不成,因为皇权并到不了普通百姓这一层。在老百姓眼里,皇帝或者国王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真正要直面百姓的是骑士、教士和各级领主,皇帝和他们的生活关系并不大。

    在与弗雷德里希二世的详谈里,洪涛对十三世纪欧洲地区的国家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这时候的欧洲都是农业国,大部分人都住在农村,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并不多。而且住在城里的普通人并不值得人们尊敬,因为他们创造不出来什么价值,连教会都把城里人当做一种寄生虫。

    这种偏见是有理论来源的,在十一世纪左右,教会提出一种理想的社会组织结构,它把世界上的所有人分成了三种。一种叫做祈祷的人,这种人用祷词来泽被众生,也就是教士和主教、教皇们。一种叫做战斗的人,他们用军事力量保护所有人,很明显是指的骑士阶层。还有一种人叫做劳动的人,他们用辛勤的汗水维系所有人的生存,这就是农民了。这个年代还没有工人的概念,在城里住着的人既不能种地又不能放羊,只是从事一些手工业和服务业,显然不是这三种人里的任何一种,所以不符合教会的理念,必须被歧视。

    十三世纪的农村构成方式分为三种,村庄、采邑和教区,不管在北欧、西欧合适南欧都差不多。

    村庄,一般是由一群自由民和佃农自发组成的。自由民有自己的土地,不需要付租金,只要交够教会的什一税就可以自给自足。佃农则没有自己的土地,他们通常都是租种贵族的土地,交完什一税还得交地租。

    采邑,贵族和佃农组成的基础社会模块,可大可小,主要看这个贵族拥有多大的领地。采邑有的时候可能包括好几个村庄,有时候就是一个小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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