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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章 周星池 (第3/5页)

顾合同规定,做出了违规举动。

    而星辉公司也有话说:不是我们不送,是电影局不让送!

    影片策划、总监田启文承认合拍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影片必须先送审才能公映,并表示,星辉公司一直在等电影局的送审通知。在被询问《少林足球》未拿到审查批文就在港公映的具体原因时,田启文却显得非常激动,他语调激烈地表示:“不是我们不送,是电影局不让我们送!这是电影局的事,不是我们的事!”随即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少足被禁,新闻中报导了下列原因:

    1在没有送国家电影局审查的情况下就擅自在香港公映!

    2没通过审查,是因为电影局拒绝受理少足的送审!

    3拒绝受理送审,是因为星辉与大陆协拍方的纠纷还在诉讼未决阶段!

    4星辉与大陆协拍方的纠纷,焦点在于《少林足球》这个片名应否修改!

    5《少林足球》片名的麻烦,起源于“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少林足球》把“少林”与“足球”并列,影响了佛教徒的宗教感情,也影响千年少林寺的严肃性。 归根结底,所有原因的源头。

    如果稍微加以推理,事情很可能是这样的!

    星辉与国内协拍方签订《少林足球》的合拍合同,协拍方应是负责搞掂国内审批手续。后来两会代表要求改名,协拍方搞不掂审批,星辉又不同意改名(可能与前期投入的宣传及预先已售出的东南亚版权有关),陷入僵局。星辉按合同认为是协拍方的责任就将其告到了国家版权局,结果裁决迟迟未下更加给理由让电影局拒绝受理少足的送审。

    少足整部戏的部署就是瞄准了暑假的世界杯档期的,错过该档期将极大地影响影片的亚洲票房。国内审批还遥遥无期。预定的档期已经逼到,于是只能冒险在香港先首映。

    记得周星池当时还紧急包场请香港中联办领导看少足,亲自全程陪同期望作最后的公关努力,但最终没能争取下来。 少林足球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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