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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 雾霭(2) (第4/6页)

如果他无法从那些殴斗者身上得到赔偿,而抓住和审判那些殴斗者,强迫他们拿出钱来可不是一个卑贱的平民就能做到的事情。

    这时候他们已经在桌边坐下,马格里布城邦的酒馆旅店和格瑞纳达一样,你先要付钱,然后才能拿到食物,奥斯塔尔毫不在意地扔出一枚金币,那位在嘴唇上涂抹着螺旋贝红的女性连头也没抬地就抓住了它,然后很快地堆砌了一大堆东西在木头托盘里,送到他们的桌上。

    最常见的无发酵饼,番茄汁豆和腌肉,香肠,还有一大块生着蓝色霉斑的奶酪,“要什么酒?”她问,她的语调和她的外貌一样粗野。

    “血红酒。”奥斯塔尔说。

    “那很贵。”

    “我给了你一枚金币。”奥斯塔尔说,他的语气是不容置疑的,另外他将双手放在桌面上,其他人做出这个姿势可能是为了示弱,但他做出这个姿势更多的是为了威胁,那双手的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既适合做出施法手势也适合握着匕首与短剑,女性怀疑地看了他一眼,无法确定对方是否正如他表现的那样是个施法者或是盗贼,但还是收起了敲诈的想法。

    在明白了这两个住客虽然是陌生人但也不是一无所知的菜鸟后,她转回到房间后面,拎了两瓶苹果酒和一只咕咕叫着的鸽子出来——血红酒有很多做法,大部分酒馆里你只能喝到已经混合完毕的血红酒,你根本不会知道辛辣的酒里掺杂着的血腥臭味是从哪儿来的,老鼠又或是蛤蟆?一些能够接待到贵客的酒馆则多半如“雾霭”主人那样,直到客人们点了血红酒才会拿出基酒和鲜活的生物,当场割断它们的脖子,将滚烫的血液倾入杯子,而后用酒液冲开。

    年轻女性的动作十分利索,她没有用匕首或是其他锋利的物品,而是直接拧断了鸽子的脖子,鸽子的身体痉挛着,被她巧妙地掠向后方,免得挣扎时羽毛和灰尘落入杯子,另一只手则握着它的脖子,捏开它的喙部,让血从细小的裂缝中流出来,落入杯子。

    “你也许并不喜欢这种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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