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雾霭(3) (第3/7页)
那些精美的饰物映衬得更加丑陋的玩意儿他还是首次遇到——男人还在皱纹横生的脸上和干瘪的嘴上抹了胭脂,让人倍感恶心的是,那居然也是螺旋贝红的颜色。
旅馆的女主人立刻从吧台后面走出来,向他屈膝行礼,这让那个男人感到十分满意,他伸出手,但玫瑰女士行礼之后就马上立起身体——异界的灵魂看得嘴角抽搐,距离远点还好,当两人之间的距离相差不过三尺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浑身散发着老朽气息的男人居然还不到玫瑰的胸口高,也就是说,他想要埋胸都得委屈旅馆的女主人弯腰或是坐下来,但就是这么个犹如小丑的家伙,却是这座城市的守卫队长。
——他也是个施法者吗?
这是异界的灵魂唯一能够想到的可能了。
——你对自己有这么大的怨恨吗?巫妖反问道——不惜毁掉每个施法者的声誉?
——不过他的亲戚可能会是一个红袍,巫妖说,而且可能是他的儿子或是侄子,看他的鼻子,你难道没有想起什么来吗?
异界的灵魂乖乖地看过去,这个男人确实有着一个让他们感到熟悉的鼻子,尖尖的,但不是鹰钩鼻,因为它滑稽地向上翘,鼻翼又小,鼻尖又长,看上去像是一枚肉色的辣椒——啊,异界的灵魂说,我们见到的那个。
——对,奥斯塔尔说,这个小城里有两个红袍就足够让人感到惊讶的了,不会再有第三个。
而这位守卫队长的行为也说明了他绝对不会和这位玫瑰女士有什么亲眷关系,他大摇大摆(说实话,做出这个动作对他来说可真是艰难,毕竟他比一只老鼠也大不了多少)地踱到一张桌子前坐下,“给我一杯血红酒。”
他一点也不喜欢血红酒,异界的灵魂可以确定,因为那杯酒他动也没动,还厌恶地将之推到一边,他要的只是让玫瑰女士走到他身边,这样他可以肆无忌惮地打量她的胸脯与腰肢——也许他还是想要摸一摸的,但玫瑰女士还提着那只鸽子,他不想让鸽子的血弄脏了他的丝绸衣服:“你应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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