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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公司新址 (第2/3页)

:“这不是没钱了吗,要是钱够用,我也会好好装修一下,还有你这话说的不对,你现在才是公司老板。”

    许思白了他一眼道:“还不是你,哪有送人股份就像送不掉一样的,拿着我的身份证去工商局,不声不响的就分了我百分之五的股权?还给我安了个法人代表的名头。”

    林凡去注册公司的时候,带着许思的身份证原件,并以受许思委托的名义代为签字,就这样许思成了林凡的合伙人及公司法人代表,“思凡商贸有限公司”的股权分配,其中林凡占有百分之九十五,许思占百分之五。

    许思知道这件事后,跟林凡沟通了许久,认为以目前“思凡商贸有限公司”的现有资产以及未来的发展空间,给她百分之五太多了,不愿接受。

    林凡的想法她却不明白,许思是第一个知道林凡梦想的人,也是第一个陪着他一起追逐梦想的人,同时经过这么多天以来的相处,林凡觉得她是一个无论晴天还是下雨,都能够陪着他一条路走到黑的人,这样的一个人,是让林凡倍加珍惜的。

    钱财是好东西,可是一旦太多了,它就只是一个数字而已,对于林凡来说,他积累财富是为了打造属于他的时尚王国,如果不是为了这个梦想,他其实就是一个小富即安的人,能衣食无忧便可,不会有太多去赚钱的动力。

    所以他需要钱,但不爱钱。况且他相信未来许思的付出绝对远远胜过于这百分之五股份的价值,因此他觉得给许思股份是理所当然的。

    当然了,林凡没有去跟许思解释这么多,他只是告诉她他已经做出的决定,不会更改,况且现在已经既成事实,因此反对无效。

    林凡的蛮横霸道让许思心里充满着无奈与幸福感,她无奈的接受了这份股权,同时内心是雀跃欢喜的,她在乎的也不是这份股权的价值,她在乎的是林凡心里一直在想着她,就像她做事的时候一直也都在为他想着。朋友相交,贵在知心,这两个人之间除了工作,很少去聊私人的事情,但是从来没有哪一个人能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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