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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林二叔的“宣传” (第1/4页)

    而孙志国亦步亦趋的跟着李大海,他不明白李大海为什么看着季理与林凡一起走了,而不主动邀请季理,抢在“雅熙”前面洽谈合作。

    “志国啊,最近你一定要多与戴洋联系,天福的项目我们是必须要进的。”

    “戴洋?找季理不是更有效一点吗?”

    李大海停下脚步,对孙志国道:“找季理是可以,首先他要愿意见你才行,见谁?怎么谈你自己把握,总之这个项目我要进!不惜代价!”

    孙志国马上表态,让李大海放心,这个事情他一定办成,不仅仅为了“联众商贸”,就算为了打击林凡出一口气,他也要谈成这个项目。

    郎有情,妹有意,可以用这六个字形容“天福百货”与“思凡商贸”之间的关系,彼此有需求的合作是一拍即合的。

    对于季理这样的一个资深的招商人员,对于品牌相应的位置与条件把握的非常到位,他给出的商务条件,基本上已经达到了林凡的设想的标准。

    没有给“雅熙”边厅一号位,季理给出的解释是本次引入“雅熙”的同时,本次商场也会将“千姿”女鞋引入商场,“千姿”作为百货通路中高端档次的no1,“雅熙”自然是没有资格与其在百货通路一较长短的,这不是林凡的问题,也不是经营能力的问题,这是产品定位不同的原因,“雅熙”最适合的还是街铺通路,而“千姿”的主要通路就是百货通路。

    虽然没有拿到一号位,但也给了一个动线非常好的边厅位,商务条款是扣点15,这个在天福百货的体系内已经很低了,店庆费等等额外的费用都予以免除了,这个商务条款基本是可以跟“千姿”的商务条款相媲美。

    至于装补什么的,林凡没开口,类似于天福百货中海步行街的这家店,以“雅熙”的品牌档次是没资格提装补的。提出来除了贻笑大方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一顿饭的功夫,双方敲定了中海步行街店的合作条款,同时更重要的是经过沟通。双方达成了建立区域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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