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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人口贩子 (第10/12页)

料几乎可以够整个欧洲使用7到8年!香料价格开始大幅下跌,1623年,一磅丁香的欧洲出货价已经跌到了35荷兰盾(1荷兰盾等于1美元)的低谷,1624年通过控制出货,甚至是销毁部分库存,价格也不到4荷兰盾。而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的丁香批发价。依然在每磅13荷兰盾的高位,每磅利润仅仅2荷兰盾出头。至于烂大街的胡椒更是没有赚头。

    而往巴西“贩运”华人的“价格”如何呢?根据当初醉酒的葡萄牙船员的透露,一位16岁以上的华裔成人男女,华美国的出价是400美元,16岁以下的孩,则是300美元。

    诀窍就在当初苏宁和葡萄牙人的讨价还价之中。一个孩体重最多50磅重,一把21b型燧发枪,如今的荷兰人已经可以拿到75美元的优惠价,运到远东卖给郑芝龙就是100美元(折合约70两银)。不过,这些荷兰自由商人可不要郑芝龙的白银。他们居然用重量来进行人口贸易结算!

    让人晕厥的贸易过程中,“每磅孩的进价不足7斯托伊弗(折合35美分)”。从郑芝龙手上购买一个华人孩不过10多个荷兰盾,而卖给华美国却高达300荷兰盾,利润数十倍,而且一艘商船能够装得下远比成人多得多的小孩,运输成本也比成人少很多,谁还去买香料运欧洲啊!

    这个结论一提交国会。全部议员都失声了。私下的咒骂很无力,这种贸易利润,基本上是个欧洲商人都会铤而走险,难怪葡萄牙人会干得不亦乐乎。部分议员甚至在想。是否葡萄牙人和颜思齐也是用的这种计算方法。

    荷兰商人满心欢喜地前来发财,结果“莫名其妙”地被美国人一下关进了小黑屋,一个个都吓得四肢发软。在偷偷听闻了有可能的处置后,他们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得不熟悉“美国国情”。这个北美新大陆的东方国度只是在搞远洋移民,而且东方民族在这个国家是绝对的核心高等人群,根本就不是葡萄牙水手嘴里说的贩卖猪仔劳役,更不是那些在明帝国被人当累赘一样随意丢弃的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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