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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外籍军团 (第10/14页)

年并不急于开发,国内资本家们对战俘劳力的需求大概也会动用国会的一批嘴巴赶着陆军上阵,而北美本土的若干新拓殖城镇的布局建设更是已经列入了政府计划,到时对陆军兵力的占用会更多。

    继续在本土扩编陆军明显是不太可能的。但兵力的各方需求已经快要到临界点了。作战总结汇报会上,已经转为陆军参谋长的何语中校,提出了组建外籍军团的建议。按照他的想法,这支隶属于陆军司令部的部队,除军官和部分中高级士官外,绝大多数士兵将从因严格限制移民名额而没有资格进入华美的外籍难民中招募。

    外籍军团将直接编为旅级作战部队。扮演对外军事行动的排头兵角色。全旅编制为三个轻装步兵营、一个旅属战斗工兵连、一个旅属火力支援连,以及若干支持单位,总兵力00多人。

    先期将首先组建一个轻装步兵营,并在626年开春后一并投入到瓜德罗普岛西岛的肃清作战,以“培养锻炼”出一批合格的士官。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扩军,完成全旅编制的时间定在627年。

    《外籍军团组织与军事条例》规定:

    一。华美国内在押的被剥夺国民定居权的罪犯,以及非华美国籍的成年男都可自愿申请加入,并择优录取。

    二,所有士兵及其家属女都自动成为劳务签证身份。

    三,兵役合同分5年和0年两种,退役时均能获得退役奖金。5年退役有资格选择正式定居权,0年退役有资格选择永久定居权。

    四,兵役合同期间,成为尉级军官的自动转为正式定居权,成为校级军官的则转为永久定居权。

    五,兵役合同期间,士兵薪资将略高于现役国防军,战时津贴与国防军同等待遇;兵役合同期阵亡的,其家属女可转为正式定居权。作战表现连续获得三次优异评价的,可以获得士官或军官晋升资格。

    六,兵役合同期间,违反军事条例按国内军法处置。累计记录达到三次者,给予解除合同,并按双倍退役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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