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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拆迁 (第6/7页)

兰曦神秘一笑,压低了声音,对着老人嘀嘀咕咕起来。

    ……

    几天后,一场让政府内阁和国会掉下巴的“民告官”官司开场了。

    以移民为主的犯罪率自1626年达到一个高点后,又开始逐年回落。各地方法院的刑事诉讼案件。在过去一年里,加起来也没有超过100件。不过民事诉讼的数量就逐渐增高,如今类似后世经典的“拆迁案”居然也在华美首都出现了。

    100多户老国民们拿着当年签订的移民安置贷款合同和《个人财产保护法》告到了曼城市地方法院,被告对象是曼城市政府。一番交头接耳之后,老市民们宁可不要任何补偿金,也希望政府撤销对他们的强制迁移。因为这种强制迁移令,完全没有考虑老市民们为此导致的家庭生活受影响和丢失当前工作的损失。

    以前从没有这么大胆的诉求在国内出现过。而且其中还参杂着十多户平时看起来更“安分守己”的华裔家庭。难道遵从政府法令不是每个人的义务吗?曼城市地方法院在焦头烂额之后,以“没有例案参照”为由,将诉讼卷宗提交到了最高法官钟进山老人的办公室。

    作为国内第一司法权威的钟进山老人,阅完卷宗后半小时就做出了答复:曼城市地方法院可依照《国家行政法》中的“政府不作为”内容。接受市民代表的诉讼。言下之意,曼城市政府没有采取自愿或是国民迁居招募方式,简单粗暴地采取跨城强制迁移令,身就是一种只顾政府身方便。忽略市民利益的不正当法令。

    在惊喜国民法律与制度意识提升的同时,穿越众们也被这样的事情弄得有点患得患失了。曾经的草根屁民。如今的华美国国会议员们,愕然发现他们也会有一天为这种“大不了”的小事大为光火。再联想到多年前参议院议长刘老和总统陈长远在某次国会上做的一些隐晦的总结,不少人都默默无语。

    最终的判决结果也许还要等一阵子,但多年来好不容易才捕捉到这种有时政新闻价值的《曼城周报》,则“欢天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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