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金融武器 (第5/7页)
华美1636年就在亚速尔美租界初步建立了可操作的票证贴现与结汇制度,开始防范黄金进口和白银流出的套利行为。但大批的白银还是借着国际贸易结算,被本国或他国商人用黄金套走,1640年华美央行铸币厂出现连续六个月的平均银币铸造量只及往年30的窘事。
华美各大贸易企业对国家伸手严控亚速尔贸易货币结算的政策也逐渐不满,尤其是来自自由派的抨击从1638年开始,每年都在国会上演,就连部分新兴的进步派掌握的私营银行或贸易企业都出现了微词。
原因无他,为针对以自由派为主的各大私营银行和贸易集团见钱眼看裸的黄金进口套利行为,欧洲进出口的相关贸易结算被强制性划给了国有大西洋银行。任何和进出口贸易有关的票证贴现结算都必须在国有大西洋银行进行,并禁止单笔超过10万美元银币的出境交易。
在断人钱财和杀人父母逐渐划等号的暴发户眼里,以保守派为主的国会参议院主导定下的死政策无疑是“妨碍经济自由”的绊脚石。即便许多人一知半解也大概明白了参议院的良苦用心,但终归有人心里不舒服。
实行跛行本位制这种事实上的金本位,将白银从本位币变成辅币,从而回避银价变动的损失,似乎成为华美接下来不得不接受的解决方案。但以华美的身子骨,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物质准备。
……
从1638年开始,华美和荷兰有关“建立大西洋贸易国际票证结算中心”的谈判就时断时续地进行了好几轮。
华美是另有目的地企图借用荷兰在欧洲的商业信用,以及国际票证结算业务这种廉价货币手段,通过严格的国际信用货币结算制度,来缓解本国银元因汇率差而不断外流的窘境。也为建立有利于自身货币经济稳定的金本位做伏笔,更为欧洲三十年战争结束后因货币危机导致的大规模经济混乱提前做好准备。
荷兰则是野心勃勃地早就看中了蓬勃发展的大西洋贸易这块大肥肉,荷兰的金融资本同样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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