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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新生的宪法号 (第2/9页)

如果不是同样因为身处年末大节的企业福利密集投放期,部分掩盖了工资减少的感受,估计这种“人性关怀”还不一定人人买账。

    至少在目前的劳工与社会保障相关法律里,依然没有只字片言提及工人这方面的合法权益,所有企业都按照惯例以“出工日数”结算工人每月工资。

    或者说那种只有后世的工会才会神叨叨念个不停的劳工权益保障,在现在的华美还没人愿意搬出来体现“制度与文明先进性”。

    但从1644年关如中内阁上台之后,华美本土的冬歇期就有点不一样了。国会和内阁将相关的法定硬性内容给删除了。将冬歇期的执行选择权交由企业自行决定,算是从行政制度上进一步收回那只“家长之手”。

    根据新的企业安全管理法规,任何企业在任何月份只要拿到地方政府的年检安全证书,就能在接下来的十二个月里正常运作。

    论其个中原因,不光是因为现在企业数量比早年大大增加,地方政府集中在冬季进行安全检查的负担太重,还是因为此时华美的工业生产与进出口能力,已经和建国初年有了天壤之别。

    1640年以后,蒸汽动力成为华美远洋船舶的绝对主力。加之航线越加成熟,远洋贸易运输就不再受到太多的苛刻限制。当然,对于依然还在走北大西洋航线的纯风帆船舶而言,冬季远航的小心谨慎依然不可避免。但从远洋物流总量上看,它们的暂时停航对本土工业生产的影响其实已经比较小了。

    当商品出口和原料输入有了保障后,华美本土工厂企业的冬季开工率也由此得以放宽。也正因为如此,每年再硬性执行的冬歇期就显得有点鸡肋了。而且对一些特别讲究生产季节性的中小企业尤为不公。

    所以除了部分工业设备损耗率较大的大型工厂企业依然遵循冬季设备大检的惯例外,基本上八成以上的中小本土企业都选择了正常运作,或是冬歇期大幅度缩短。

    ……

    ……

    滨州雅城湾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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