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39章 是狗也不要乱咬 (第4/6页)
的香江,自然被延伸了过来。但其内容无法全球一刀切,必须经过本土化才能适用于当地。
香江对此制定了相应的条例,于今年提交香江立法局审议。
从草案内容来看,它一旦通过,便会具有凌驾性地位——任何香江法例,如果与其抵触,那就必须修改。
所以,原本时空这个时期的香江,会不可思议地出现诸如张子强之流,从法庭上堂而皇之地安然脱身一幕,甚至走了还不算,港府还要给对方赔上一笔钱。
简而言之,当下,这个话题在小小的香江属于一个热点。
一直畏手畏脚的邵氏电影公司,甚至都因此动了将粤剧审死官改编成电影、交给红的不得了的周星驰主演、好捞上一笔的念头;而才创办没几个月的一周刊,同样跟风,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标新立异之处就在于,有点为这批被扫荡的社团分子打抱不平的意思。
好家伙,香江警务处突然抽风,一窝端了上千人,敢保证当中没有冤情么?抓捕和审讯过程里,敢保证没有损害人权的情况么?据说在行动的时候,扶南在香江培训的警员也参与了进来,如此做合法么?
还有,香江和扶南的关系也是一个奇葩——打发对方一点钱,好帮忙收留那些越来越不安分的船民也就算了,又开展什么警界交流合作,甚至达成一个异地惩戒的备忘录。香江有那么不文明,违法人员多得本地装不下,要到外地租赁空间么?
不要忘了,直到现在,扶南方面还不清不楚地收留着李福兆呢——双方的关系有那么亲密么?
要知道,在1970年代,香江警察被骂成了狗,民间素有“好男不当差”之说;到了1980年代,随着防腐建设成果显现,加上类似新扎师兄这样的作品帮忙宣传,风评才算好了起来;但现在仍然不足以成就不败金身,想挑刺开骂的话,依然一找一个准。而一周刊的似是而非言论,颇有消费市场,当期又是大卖,可谓名利双收。
不过,面对舆论压力,香江警务处处长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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