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10.第10章 009 跨系法律基础,相邻而坐却未留意 (第3/6页)

是说明这门课程没有白学,想着钻法律漏洞而犯法不用坐牢,你可想错了,现在有一种东西叫做司法适用,就是针对各种法律漏洞所设定的东西,至于什么叫做法律漏洞,什么又叫做司法适用,你们学下去就会知道了。不以犯罪为目的的找法律漏洞,那是为社会做贡献,我支持你们,但是如果心怀不轨,你们可想错了,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并不仅仅是为了吓唬犯罪分子说的话的。”

    “老师,那你说说,既然知道法律漏洞,国家为什么不修改法律呢?”有同学问道。

    “所谓法律漏洞,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说只有中国有,中国从宪法制定到实施,也不过是四十多年的历史,美国宪法两百多年了,可以说是成熟很多了,但是事实是美国的法律漏洞也是非常多的,以后的课程里我会举例说明,法律漏洞不可避免的主要原因有四点。”老师说到这里,向台下扫了一下。

    “哪四点呢?”台下有同学问道。

    “本来这方面没必要说这么多的,但是你们这么有兴趣,那我就来说说,第一个原因,法律所需要面对的对象是整个社会,社会关系具有复杂多变的性质,由此决定了法律自发布之日起就必然和社会关系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可大可小,法律不可能涵盖全部社会关系和规范人们的全部行为,不可能完全适用于复杂的包罗万象的社会生活,加之客观形势的不断变化,必然导致法律规定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一定滞后和不适应性。”

    “根据社会的发展修改不就行了吗?”有人说道,“这样的话,一本法律只怕有一人厚了,几十种法律都是这样,那么谁还能学会法律呢?法官判一个案子只怕得翻书查看好几年了,学法律的律师们也是要吃尽苦头了,这可不是一个好办法,不过修复法律漏洞,一直是国际性的问题,法制肯定会越来越健全,这点毋庸置疑。”

    “那么还有三个原因呢?”学生们问道。

    “第二个原因嘛,立法者的认知能力有限,或者是疏忽,但凡是人,都会有

-->>(第3/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