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洛克和埃尔(四) (第3/9页)
接任务挣外快,于是就让那几个在学院求学的孩子打听了一下,结果找到了史胖子。
听完巴姆述说的事情原由,大伙也放下了心,这件私活应该没什么风险,而且巴姆村长的人品大家也信的过。史胖子给大家分析了一下,按照巴姆学长提供的情报,矿洞下面噬金鼠的数量应该在两百至三百头左右,算是一个小型正在往中型发展的鼠群,如果是大型鼠群的话,那围攻巴姆学长一行的最少会有近千只。近百只围攻的话凭他们五人三白银两黑铁足以对付,就算不能杀光噬金鼠那也能把雌鼠王干掉,迫使剩余的噬金鼠离开矿场所在的地域。
虽然巴姆学长付出的十八枚金福德的报酬有点不足,但也足够大伙挣上一笔了。何况巴姆学长还会带两名青铜剑士加入队伍,一是做向导二是帮大伙带行李,全是免费服务。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次任务过程中的所有收获都是属于冒险小队,在噬金鼠的老窝里往往能发现贵重的金属矿石,以前就有人得到过大块的狗头金,那可是好东西。所以这次冒险是很值得的,大伙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就出发。
“……一般来说,噬金鼠的肉有点微酸,却可以放心的食用,做成熏肉干的话口味好一些。内脏血液要全丢掉,这些无法食用,有重金属毒素。噬金鼠最厉害的是那两颗大门牙,坚硬非常,市面上一颗门牙的收购价是一枚小银币。不过它的皮毛却没啥用,主要是那股气味无法清除干净,再怎么鞣制都有种类似下水道阴沟的臭气残留在上面,很是招引蚊蝇,所以都是丢弃不要……”
矿洞里,埃尔被指派突前侦察,史胖子和尤里,特尔曼走在中间,洛里斯特和巴姆学长以及背着铁笼子的两名青铜剑士跟在后面。洛里斯特边走边向巴姆学长卖弄自己在魔兽知识这门专业课程上学到的知识:“噬金鼠最讨厌的是松树的气味,尤其是松树根,刚才我们在岔道口涂抹上的药水就是松树的老根提炼出的,这是为了避免噬金鼠四处逃窜,隔绝它们的活动空间……”
“恩,对,这是去年发表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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