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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史胖子出关 (第2/6页)

只要夏依斯兰王国保证香料的供应就行了。

    “大人,那这次前来的那个小人质和这女人的头颅该怎么办?”老托林问道。

    “这女人的头颅就送回去交给小国王吧,白瞎了这么精美的水晶盒子,装什么不好竟然装个人头,也不嫌恶心。”洛里斯特挥了挥手:“那个小人质年龄太小了点,就先放在尼可学院念几年书,懂事后再送到晨曦学院去,学好学坏就看他自己,保证他的生活无忧,每年给他提供一笔相当于家族黄金骑士的年金。毕竟给我们家族送来了两百万金福德,别亏待了他。另外也算做个备胎,以防将来夏依斯兰王国出现什么变故。”

    “是,大人。”

    处理好这件事后,洛里斯特开始策划让飞虎军团该上哪里去练兵。菲萨布伦家族奇袭占据大小金川地区并建省这件事,让洛里斯特的脑子里上紧了弦。现在他无法判定自己家族的飞虎军团的战力是否优于菲萨布伦家族的野战游骑军团。从类型上来说,菲萨布伦家族的游骑兵是典型的轻骑兵,类似于诺顿家族的斥候轻骑兵,来去如风,进退自如。只有集结重兵压缩战场空间才能逼迫他们以硬碰硬,就象上次出兵王城对付克里斯多夫子爵率领的两个游骑兵团一样。……

    而诺顿家族的飞虎军团,虽然也是骑兵,但偏向于中型或重型装甲骑兵,钢甲抢骑的防御力并不比前克里森帝国的皇家骑士团差多少,而且注重的是纪律,阵型和冲击力,远攻有战车钢弩,冲阵有钢甲枪骑,攻城破塞还有霹雳投石车,可以说飞虎军团是一个转移迅速的野战攻击军团。

    如果把飞虎军团比喻成一根长矛的话,那家族黄金骑士特尔曼统帅的怒熊骑士团就象是一个大铁锤,无论怎么严整的阵势都会被其一冲既垮。其防御力之惊人让人无法想象。猛虎罗斯的飞虎军团是一身钢甲,战马前面装备着镶嵌钢甲片的皮马衣。而怒熊骑士团则里面穿着钢丝软甲,外面套着精钢板甲,坐骑全身披挂着钢片马甲,连人带马全重一吨多,简直是挡者披靡的人型坦克。除了大型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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