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抵 达 (第3/7页)
岗时,诡异的停下了前进的脚步,反而在山岗上设立起军营来。怎么回事,不是应该直接逼迫到第三边防游骑的大营前,并准备发起进攻的吗?
第五边防游骑军团再过两天就能到达,菲萨布伦大公的手下就有了两个军团近七万余人马,只是大公很怀疑刚组建的第五边防游骑军团的战斗力,从第三边防游骑军团斥候兵的汇报中大公可以得出结论,菲利姆家族的飞马军团的战斗力并没比第三边防游骑军团强多少,甚至还不如第三边防游骑军团士兵的凶悍和敢战。只是他们占了装备的便宜,同样挨了一剑,第三边防游骑军团的斥候直接就是肚破肠流,一命呜呼。可飞马军团的斥候轻骑却只是被劈开了胸甲,重伤而不致命,这让菲萨布伦大公想起了洛里斯特所说的一个铜板就有价值一一个铜板货物的道理,菲萨布伦家族从诺顿家族购买的制式装备是价格最低的
如果诺顿家族的怒熊骑士团直接兵发第三边防游骑军团的大营并发起进攻的话,菲萨布伦大公有信心凭借大营的防御设施让怒熊骑士团碰得头破血流,虽然怒熊骑士团是重骑兵,无论防御还是攻击力都大大的超过了第三游骑军团轻骑兵,但进攻大营可是攻坚,菲萨布伦大公有的是法子对付这些人肉罐头。
怒熊骑士团做为诺顿家族武装第一个抵达南部省菲萨布伦大公并不意外。以前大公对诺顿家族武装就十分关注,磐石军团是重甲步兵,想赶到南部省还要一段时间。飞虎军团是枪骑兵,介乎轻骑和重骑之间,已经攻陷匹德罗城那暂时不会到南部省来。近卫军团是驻守部队,被派遣到温斯顿省就是要接手几个战略要地的防御。那么怒熊骑士团作为重骑兵和野战的主力第一个到达南部省名正言顺。
洛里斯特在打什么主意?难道他想聚集起自己家族的几个军团和菲萨布伦家族武装在南部省来一场大决战嘛?不然怒熊骑士团停留在瑟海克山岗是什么意思?驻守?这不可能,骑士团是进攻而不是防守用的,可骑士团停留不前这不是给菲萨布伦家族有时间调兵谴将吗?本来最正确的作
-->>(第3/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