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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谈 判 (第4/7页)

略应该都是出自于他的策划,象以前拿雪盐商会的商品物资转手卖于草蛮部族,笼络那些臣服的草蛮部族,选拔草蛮骑兵精锐组建预备军团来对付那些不肯臣服于菲萨布伦家族的草蛮部族等等这些,都和眼前这个矮胖的老头有牵扯。

    就在洛里斯特打量这两个老头的时候,这两位使者代表也在观察洛里斯特。在坐的四位贵族是北地四家联盟的四大家族当家人,但两个使者很快就把注意力放在了洛里斯特的身上。如果从外表来看,这位诺顿家族的当家人,新任的北地大公非常的普通。不高,也不矮,长相普通,很不起眼,简直就象个路人一般。

    的确,和肯麦斯公爵相比,洛里斯特没有那种风流倜傥,潇洒自如的气度。长得也没有沙欣伯爵那般的英俊,更没有菲利姆伯爵那种威武雄壮的大将气势。但这两位使者能被菲萨布伦大公托以心腹之事前来谈判,个个都是人精,自然不会以外表来度人。何况来的时候他们都听大公殿下评论过北地四家联盟,大公殿下很明确的指出,所谓的北地四家联盟,真正对菲萨布伦家族具有威胁的就是诺顿家族,或者说就是洛里斯特。

    说难听点,北地那三家都是什么玩意,当年排队拍菲萨布伦家族的马屁都轮不到他们。肯麦斯家族是商业世家,出了大价钱才从二王子手里买到领地贵族的爵位,在菲萨布伦大公的眼里那就是羊牯和凯子的角色,正眼都不会看一下。

    菲利姆家族百年前很有名,现在只是个破落户,菲里姆伯爵当年为二王子出生入死,冲锋陷阵,临到头还得花钱才成为一个实地男爵,连二王子派人挖了他的家族墓地寻找所谓埋藏的财物他都不敢啃声,一个窝囊废而已。

    至于沙欣伯爵,出身就更不值一提了。他本是原北地大公卢金斯公爵手下的一名家族黄金骑士,受大公之命前去进攻诺顿家族结果被俘虏。然后卢金斯公爵犯了个大错,竟然把战败的责任推到他的身上想拿他治罪,逼得他父亲把自己的男爵爵位传给他让他成为卢金斯家族的附庸家族当家人才免去其反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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