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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三章 军制重编 (第2/7页)

光彩夺目。

    象史胖子,虽然号称是诺顿家族的首席骑士,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首席骑士并不以武力和斗气上的修为做标准。相反史胖子是以杰出的行政统筹管理能力赢得了这个荣誉。在诺顿家族所有的黄金骑士中,史胖子以黄金一星的斗气阶位和低劣的剑术水平排在武力值的最末一位,即便他拥有一个大剑师的岳祖父也是枉然。

    若是以武力值论高低的话,在家族骑士中猛虎罗斯绝对是列在第一位,就如同洛里斯特赐予他猛虎的名号一样,最擅长攻击的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不管是个人对决还是他所带领的飞虎军团,对敌人唯一的作战方案就是进攻,不停的进攻,直到打垮敌人。如今猛虎罗斯的斗气修为已经是黄金三星颠峰,只要能找到契机,晋升为大剑师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

    但洛里斯特顾虑的是猛虎罗斯的性格并不是很讨人喜欢,心高气傲,除了洛里斯特和少数几个家族中的好友,他没把别的家族骑士放在眼里,就连史胖子也不入他的眼。除此之外,好酒好色也是猛虎罗斯的一大缺点,同时,上次不听指令私自率兵征战商业联盟也是猛虎罗斯无法在家族中地位更近一步的主要原因。

    洛里斯特担心的是任命猛虎罗斯主持负责这个管理家族武装所有事务的部门会很难服众,而且以猛虎罗斯的性子来看他也很难习惯坐镇家族这个新的部门去处理那些琐碎又繁杂的日常行政事务。所以洛里斯特很快就排除了猛虎罗斯这个人选。

    除了善攻的猛虎罗斯,能坐镇的就只有擅长防守的博得芬格了,他是家族中唯一能和猛虎罗斯相提并论的家族骑士,也是猛虎罗斯公开宣称不愿对决的对手。原因无他,博得芬格的剑术实在是防守专精,虽然战胜不了猛虎罗斯,却能凭借其防御将猛虎罗斯拖得无可奈何,最终不得不放弃对决。

    什么样的军团长就能给其率领的军团留下什么样的风格,与擅长捕捉战机侵掠如火,攻势一浪高过一浪直到摧垮敌人为止的飞虎军团相比,磐石军团也以善守闻名。尤其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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