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第3/4页)
零食,想试试这里的厨师能不能做到。
红豆却很开心林朝朝能够离开南王府,更开心的是她也能离开那里了。看着门外站着的殷浩她不自觉的红了脸,这个殷侍卫虽然不苟言笑,但是人还蛮好的,这么想着摸了摸头上崭新的珊瑚簪子,虽然不是特别昂贵,但是她就是很喜欢。
“小姐,我们真的离开锦州城永远不回去了?”
林朝朝斜椅在软塌上,右手托腮。“暂时先住下吧!不过这里是边疆万一打仗还是有危险的,所以还是在看看哪个地方占据着天时地利人和吧!”
“天时地利人和?是什么东西。”红豆眼巴巴的看着林朝朝等答案。
“就是,看看哪里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居民还很热情好客,相处起来一团和气。”林朝朝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而红豆总是大概了解了。
这时一阵笑声传来,人还未至,林朝朝已经知道是谁了,看了看自己的‘坐姿’还是端正了起来。
轩辕辰带着爽朗的笑声阔步行进,手中还提了一个笼子,“朝朝!朝朝!你可有福了!昨日我捉到一只白兔,还是活的,想着你应该会喜欢就带了过来!”
林朝朝看了看呗困在笼子里的白兔,雪白的皮毛看起开颇为温顺,“这真的是野兔吗?”为什么她记得野兔子都是难看的灰白色皮毛?
“是野兔,只是白色的比较稀少罢了这个以后就是你的了,朝朝喜欢吗?”
林朝朝点点头,“喜欢!野兔的话应该还是挺好吃的吧?那是红烧着吃,还是烤着吃呢?”
林朝朝走进轩辕辰然后从他手中接过笼子。
“吃?!”轩辕辰惊讶的张了张嘴,女孩子不是应该很喜欢这种毛茸茸,可爱温顺的动物的吗?怎么林朝朝会想要吃?
红豆的眼中也充斥着渴望,她最喜欢小动物了尤其还是这么乖巧的兔子,“小姐,兔子这么可爱要不我们留下来吧!红豆可以用自己的饭喂兔子!”
林朝朝刚刚提起的满腔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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