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法则 (第4/6页)
吹散,只留下一捧白菊,昭示着这里刚刚有人来过
美容院三尸案的尸检结果很快出来。女死者的死亡时间比两名男死者要早大约一到两个小时。腹部有两处锐器伤,均为致命伤,插在她肚子上的那把刀。经过比对可以认定为作案凶器,刀柄上没有发现指纹。显然凶手戴了手套,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
两名男死者的死亡时间十分接近,每人都只身中一枪,一枪毙命,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从现场来看,凶手的目标应该是两名男死者,女死者只不过是附加伤害,凶手甚至都不愿意在她身上浪费子弹,而是选择了匕首这种作案工具。
从杀害几名死者的先后顺序上也能看出,凶手在杀害女死者后,又在现场停留了一个多小时,跟方瑞才独处,直到柏建设等得不耐烦了,闯进去找人,才惊了凶手,引得他情急之下做出闹市区开枪杀人的举动。
枪械是有后坐力的,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第一次摸枪的人,能做到一枪一个,精准地撂倒两个人的几率极低。所以凶手肯定以前摸过枪,犯罪嫌疑人的这一特点,如果换在任何一个其他城市,也许符合条件的人很稀少,经过一番盘查排查能大体锁定犯罪嫌疑人。但是l市却是特例,家庭式枪械加工作坊的普及,使l市的枪支泛滥一度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暴利驱使下屡禁不止。私造枪支是重罪,这些铤而走险的人,心里更清楚得很,所以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人人都会用枪,以便在必要情况下,可以与警方一较高下。除此之外,l市也是对枪械非常感兴趣的人的乐园,他们基本上都会凑热闹收藏上一支枪。l市名目繁多的打靶场,到处都有,这其中不乏在仿真枪的掩饰下,拿真枪练手的地方。因此凶手有使用枪械方面的经验这一点,在l市基本无用。
最后警方只得将调查重点放在方瑞才身上。警方推测的是,凶手想从方瑞才的嘴里知道些什么消息,审讯途中,突然闯入的柏建设撞到枪口上,最终被杀人灭口。
是什么消息值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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