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轨“自杀” (第4/6页)
什么样,已不可考,现在他们唯一寄希望的就是那双手与躯干的dna鉴定能配型一致,通过指纹查查他的身份。
在等待dna鉴定结果的时间段内,警察仍然没有放过曾明君。那双手被人小心翼翼地里三层外三层用塑料袋包好,故意放在了曾明君家门口,原因呢?
凶手足够小心,他没有在尸体残肢或者塑料袋上留下任何印记,如果只是单纯的想要抛尸从而掩盖死者的真实身份,他把这双手扔进垃圾堆,或者干脆绑点重物沉到河里,有的是办法可以做到毁尸灭迹,但他都没有选择,反而巴巴地扔在了曾明君家门口。前文说过曾明君租住的是城郊破旧的1室一厅小房子,人员稠密地带,她的左邻右舍满打满算下算下来,得有二十余人,这边还鱼龙混杂,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昼夜都很热闹,凶手在将残肢放在她家门口的时候,很容易就会被人看见。
留下目击证人这么危险的事情,任何一个有头脑的杀人犯都不会选择去做,隐藏自己的行踪还来不及呢,故意暴露出来又是为哪般呢?曾明君刚刚搬到这里住也不过一个星期,便有人故意找上门来,说这个无名死者的死与她无关,糊弄三岁孩子去吧。
曾明君被问得有些烦,无奈警察就是不肯放过她。拜托,她可是刚刚被放出来,要说与谁有仇,那也就只有两年前死咬着她不放非看她坐牢不可的胡闹了。自己自出狱以来一直没有放弃过寻找他,却始终没有线索。胡闹自两年前被父母去单位大闹了一场后,丢了赖以为生的工作,从此下落不明。
警方马上分出人手,去寻找胡闹的下落,不过曾明君认为这完全是在浪费时间。自己和胡闹之间是私人矛盾,她在m市工作时间不长,认识的人也不过就是以前自己的领导和同事,可以说在本市她没有关系非常要好的朋友。监狱服刑期间,除了父母,没有人来看过她。连探监这种事都没有人去做,又有谁会放着大好的日子不过,专门为了她去找胡闹的麻烦,甚至真的动手杀人呢?曾明君很有自知之明,她不认为会有人萍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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