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案再发 (第1/6页)
等庆在公安局里被两个警察审得死去活来,急得快要上房的时候,案发现场的初步勘查终于结束。
死者林景清头部被重物击打引发重度颅脑损伤致死,她的面部被人用利器划出深浅不一的十几条刀口,这些伤口均形成于死者死亡后不久,她曾经被强奸,下体有不同程度撕裂伤,法医没能提取到可供送检的生物学检材,怀疑凶手是有备而来,预谋杀人,而主要目标就是林景清。
死者王明瑞全身上下有大大小小的利器伤十余处,初步判断他死于失血过多引起了多器官衰竭,他失去的那条手臂断口并不整齐,凶手应该是反复在伤口处挥刀击打,才最终砍断的,断臂处肌肉组织没有明显收缩迹象,说明凶手砍断他手臂的时候,他已经死了,而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平时在村子里连架都不打的好孩子,又能惹得谁连他死后的尸体都要伤害呢?
死者王明鑫应该是三人中最后一个遇害的,他曾经想要努力逃进卧室躲避起来,最终被凶手砍在背部,剧痛后倒下,又被凶手一刀割喉。
三个人死状凄惨,凶手的犯罪手段十分激烈,而他使用的凶器在现场都没有发现,连杀三人后,他遗留下来的只有三具尸体和遍地血迹。他甚至十分从容地用墙角放着的一条抹布擦干净了自己留下的脚印,现场有一条长长的涂抹状血迹一直从死者身边延伸到正房门口。出了门后便不再有痕迹。想必是凶手觉得当时天正下雨,他根本不需要再掩饰行藏,老天爷会帮他这个忙吧。
鉴于现场门窗完好,并没有被撬坏的迹象,以及凶手在杀死三名死者时表现出明显的过度毁尸行为——女死者脸上的伤、男死者被砍断的手臂以及背部毫无必要的多条刀伤——都说明凶手应该是与庆一家有仇的熟人干的,当然,警方暂时还无法排除庆的嫌疑,家里那样的现场他完全可以伪造出来,他抱着尸体坐在地上的行为,也让鉴证人员无法确定他身上的血迹到底是如何沾染上去,无法证明他作案,更无法为他洗清嫌疑。
庆现在是悔得肠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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