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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玄宝阁 (第2/4页)

座酒楼走去。

    此人正是变装后的杨逍,仙界一个半月加上地球一个月,共两个半月的修炼,在大量妖兽肉和药浴的补充下,他得到了足够多的能量,现在身高已经拔高到了一米七八左右,身板更是结实无比,而且因为洗髓丹易经洗髓的原因,他的皮肤变得很白,即使这么多天训练下来,他的皮肤仍然那比一般人要白很多。

    现在这一身低调奢华的水绿长衫,却是越发地衬托出他的一表人才、风度翩翩了,和最开始降临仙界之时那个又黑又瘦又矮的黄毛小子,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

    一个上午,他逛了六家珠宝店和典当行,总共出手了30斤的珍珠,换得银票两千多两,此外,还卖出了两颗夜明珠,好家伙,这东西比珍珠更加暴利,封国人没什么见识,地球的高仿货当成了天然真货,质地因为人工的原因更是圆润、无暇,在同品夜明珠中属于上上之质,所以每一颗都卖出了一千多两的价格。

    这样加起来他已经有将近5000两的巨富了,相当于镇远镖局一个月的营收,如果全部用来买药浴用的材料,足可以维持三个月的修炼所需。

    杨逍在酒楼享用了丰盛的妖兽菜品后,就在楼上的厢房中炼化吸收起来,忽然,他耳朵微动,似听到了门外有什么动静。

    即刻附耳倾听了一阵,随即面上露出一丝冷笑。

    原来竟是有人在谋算监视他呢,看来他之前在城中兜售珍珠和夜明珠,引来了某些人的觊觎。

    只是杨逍自进城以来一直展现的都是后天一层境的修为,对方估计也不会派什么强力人物对付自己,到时真找上门来,再爆发真正实力灭之即可,所谓扮猪吃虎,不外如是。

    对于这些跳梁小丑,他没有太过在意。

    半个时辰后,他出了门,拐过几个街角后,眼前赫然出现了一栋绝不应该属于这个时代的辉煌建筑。

    只见眼前这条可容纳八驾马车驰行的街道尽头,竟然坐落着一栋数十米高的宏伟建筑,通体金黄色泽,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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