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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抓虫) (第3/5页)

没有盛装打扮,可是一身酒红色的运动装却格外的洋气,一点都不让人觉得土气。

    酒红色是道门槛,这是一个难以形容的颜色,也可是说是红棕色,或者是浅绛红色、铁锈红,甚至甚至有人调侃说是“猪肝红”。

    驾驭不好一不小心就会变老气。想要穿好她,前提是一定要皮肤白,而且还要气质好,身材好,才能有条件尝试。衣架子身材才是王道。

    繁星一米七的净身高可不是白长的,身材比例已经不是接近黄金比例了,人那直接就是按照黄金比例长的。再加上从小练习芭蕾舞的缘故,腰杆挺得特别直,脖子细细白白的,优雅的宛如白天鹅一般,眉眼如画,妖媚的丹凤眼在碎发中若隐若现,格外的惹人注意,忍不住让人一看再看,想要看个真切。坐在人群中,却让人一眼就看得见她。只看得到她。

    这种气质,对一个模特来说,是绝佳的条件,不管什么衣服都能穿出自己的味道,都能彰显出衣服耀眼之处。

    志龙磨磨蹭蹭的走了过去,故意在繁星跟前晃来晃去。想要叫某人注意到自己的不同。

    而随缘一进门,顿时脸就黑了下来。

    不知在什么时候,他身上原本随性洒脱的浅灰色t桖衫此时已经换成了一件贴身的白衬衫,志龙一头红发全都抓到了脑门的后面。露出光洁的额头还有精致的五官,本来的素颜不知什么时候也画上了浅浅的眼线,虽然很淡,可是却让他的气质从开始的温和善良,一下子变得霸气凌厉起来。

    这霸道总裁的即视感。

    这并不是让随缘最吃惊的,最叫她讶异的,却是这么短短的一小段路程,志龙什么时候换的衣服。还有,他换衣服的几个意思,这种啪啪啪打脸的行径,让随缘的脸,一阵潮红。

    随缘眯起眼,端起面前的香槟杯,一口饮尽杯内的琥珀色的酒水,眼神阴鹜的看向那个被人群包围着的女孩。志龙也坐在她的边上,伸手搭在女孩身后的沙发上,远远望去,就好像在揽着女孩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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