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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第2/7页)


    “李繁花,你个贱人竟然找人黑我,我跟你没完~~~”一身怒吼,李繁花把跟前的电脑砸在了地上,一瞬间便支离破碎。

    可是这两条新闻还是没办法占据这一天的头条新闻。即便是公司请了水军转发并在评论区搅浑了一池子水,可是却都没有压下当晚的热门大事件。

    “李繁星和全志龙在yg楼下齐现身,同款婚戒暗示喜事将近。”

    “全志龙与李繁星无名指惊现对戒,娱乐圈又多了一对夫妻。”

    “另一种爱情,全氏夫妇的爱情百米冲刺。”

    ……

    网上全是李繁星和全志龙好事将近的新闻,还有照片。

    各个角度,各个镜头,都对准了李繁星和全志龙的手。

    两人无名指上带着的做旧的金戒指看起来朴素极了,作为婚戒的话,和他们两的身份地位一点都不相称。

    这是之前志龙向繁星求婚时的戒指,据说是全爸爸向全妈妈求婚时用的,后来志龙回家时看见它摆在自己的抽屉里,当时觉得款式有种丑帅丑帅的感觉,就随手放在了兜里,然后机缘巧合之下,一时大脑充血,便拿了出来向繁星求婚。

    谁知道,这个姑奶奶还真的答应了。一束蔫了的玫瑰花,一个简陋的金戒指,这个女孩就把她的一生托付了。

    过后志龙拿着新买的蒂芬妮钻戒要求换下繁星挂在脖子上的那枚老旧金戒指,毕竟繁星即便不说,可是志龙却也舍不得她受委屈。

    可是李繁星偏生不喜欢那个大的很麻烦很累赘的钻戒,鸽子蛋大小的戒面,一不小心就会勾起衣服上的丝线。索性把那个老旧的金戒指拿去改小,戴久了反而带出了几分感情。

    于是志龙索性也专门打造了一个同款的做旧的金戒指,暂时充当两人的婚戒。

    全志龙身上有种奇特的魅力,不管如何搭配,哪怕是一般人最怕的红配绿,以及最俗气的首饰衣物,他都能穿出一种独特的魅力与气质。就好像身上的不是地摊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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