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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9章 、真的出大事了 (第3/5页)

从他们全部是正面中枪来看,他们事前毫无防范,估计前来交易的人是他们十分信任的人。剩下两箱军火没有被运走,大概是遇到什么紧急情况,那伙黑吃黑的家伙跑掉了。但是应该不会是警察,因为警察不可能把尸体和军火都扔在这里自己下班。

    根据现场的状况我做出这样的推断我认为是很靠谱的。

    那么,又是什么东西吓跑了那些黑吃黑的主呢?

    我很容易就想到了《生化》里面的舔食者。既然都能有丧尸了,为什么不可能有别的怪物呢?我的心里是一阵哇凉哇凉的,想不到自己500万没有中,却中了这样的大奖,而且估计还是附加奖励的。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现在要做的是马上报警。

    还有那些枪,我觉得这些走私贩很看不起我们本地的帮会,除了李索组装起来的那支格洛克17算是比较新的型号之外,剩下那些枪支都是各种老式的手枪。除了我拿到的这把史密斯韦森,还有美式m1911,我们自己国家的大黑星,还有枪管很长的左轮,看到这种左轮我就想起美国的西部片,这种枪出现在特么的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时代!至于出现二战时期的毛瑟军用手枪,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驳壳枪,我也一点都不意外了。更逗比的事,还有日本鬼子的南部十四式手枪,这哪是走私枪支啊,这是古董收藏吧?只是这种收藏,在我们国家是绝对不允许的。

    这些枪虽然老,但就这么搁在那里我很担心那些乡古哥万一找到了,一个个都拿着枪来追我和李索,特么的那事儿可就热闹了。但是那些枪藏也没地方藏,拿我们也不可能都拿走,最后还是李索有办法,她把还没有组装的枪的零件保险插销全都从窗子外边扔了出去。

    而我们留下了两支枪,她拿的那把格洛克17,我拿的史密斯韦森点44左轮手枪,子弹我们也拿了一些,在我们国家这样做事违法的,但经历了刚才那魂飞魄散的一幕,我觉得带支枪在身上还是要安全得多。如果什么事都不再发生的话,我把枪和子弹一粒不少的交给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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