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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探病 (第3/7页)

摆摆手,对韩岳说:“我知道他不记得我了,没事,我就是他和说说话。”

    有了原身的记忆,还有他刚附身时发生的事,秦凛对沈铭可是一点都不待见,能背叛恋人下药让恋人发疯的人,若他还是大越朝的秦凛,绝对会亲手了结了沈铭的性命,不会让他在活着祸害人。

    可惜在这里,他没有一个可用之人,甚至连自由都没有,不能把沈铭怎么样。

    “我不想和你说话!”秦凛大声嚷嚷着,他不确定沈铭来看他是什么用意,不过肯定不会是来看他病好了没有。既然如此,他不如当面发疯,让沈铭对他的病情深信不疑。

    “你走开!我不喜欢你!长得那么丑,比我弟弟丑多了!你滚!”秦凛站在床上,抱起被子扔向沈铭。

    看着沈铭因为他说他长得丑,而怒气横生的脸,秦凛在心里不屑地撇嘴,一个大男人,长得让女人都自叹不如,还洋洋得意,真是够了。

    不过他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这个时代,对于断袖之癖的接受度很高,而沈铭的这种长相,在圈子里很吃香。

    沈铭脸色有一瞬间的扭曲,他看着发疯的秦凛,苦涩地开口:“阿凛,我是阿铭啊,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秦凛扔了被子,又扔枕头,接着又扔水杯,疯狂地喊:“我为什么要记得你!丑八怪,我才不认识这么丑的人!”

    沈铭的表情终于崩溃了,他流泪满面,哭的很是哀伤,不像是装的。秦凛一时搞不懂沈铭是什么意思,手边没有东西可以扔了,他便安静下来,躺在床上蜷成一团,背对着沈铭睡了起来。

    沈铭哭了一会儿,心里的委屈发泄出来,他觉得好受多了。他真的后悔了,以为跟了韩子琛就会前途无限,可谁知道韩子琛玩的很疯,带他参加聚会,随手就把他给了一个投资人,让他去陪那个四十多岁秃顶啤酒肚满脸坑坑洼洼的男人。

    之后的几次聚会,更是和圈内好友一起玩儿。沈铭本以为韩子琛是喜欢他的,他才下定决心背弃秦凛,可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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