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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共同居住条例守则 (第3/10页)

还朝小姑娘挤了挤眼睛。

    妈了个蛋!喵了个咪!我了个去!

    这还是康子歌吗?骚包得不行啊。轻佻得我想一脚把他踢下十六楼去。

    而且,竟然还把责任推到我身上!

    不由分说,我还没来得及解释,康子歌已经搂了我的肩膀,对那小姑娘道:“来,就这个角度。”

    见那小姑娘已经举起手机,我赶紧强颜欢笑。

    照片出炉,看上去……好像很亲密的样子。没人知道我的心里的苦。

    康子歌这个不要脸的竟然还提出来跟小姑娘合影,小姑娘开心得不行,光披肩发就捋了七八次,我看着,都快捋秃了。

    心里不服啊!

    董医生看到我和康子歌一同出现,已是见怪不怪。才说了几句,办公室突然又进来几个人,一脸微笑地自我介绍,竟是院长和副院长以及什么什么我也没听清的长,反正都是领导。

    大概是有人通知了他们,立刻就下来跟我们打招呼。

    当然,主要还是跟康子歌。

    大概就是说管理不严,打扰了康先生和涂小姐,医院已经严惩了拍照的护士,并对管理规定作出了修改,以后不会出现类似事件巴拉巴拉。

    康子歌趁机提出,过几天乐乐从隔离病房出来之后,想给他转院的事。

    董医生却不同意,说乐乐就算离开隔离病房,也并不意味着可以马上进普通病房,仍然需要严密观察和后续治疗。

    院长立刻表示,医院有最好的特等病房,可以腾一间出来给乐乐。

    这病房可不是有钱就能住的,说白了,需要的不是钱,是一种叫“级别”的东西。陶乐小朋友“级别”够高,竟然享受到了如此待遇,也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走出医院的时候,康子歌道:“你看,躲躲闪闪地,反而让人跟踪偷拍。反而这样大大方方的,似乎除了让人看几眼,也没什么困扰了。”

    我叹口气:“这事儿给闹的,可怎么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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