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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为谁欢喜为谁恼 (第5/7页)

行,大多用于草原戮战。西北军中车军编制少,大多是骑兵和步兵编制。军职自下而上,伍长、什长、陌长、屯长、都尉、军侯、中郎将、偏将、前后左右四将军、卫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大将军。

    军侯乃将职以下,军中基层的最高职,可率一军,一万两千五百人。

    军中谋职论军功,一介新兵,战场上能保命就不错了,想凭着勇猛杀几个胡人,顶多升个伍长、什长,想升个陌长都不容易,更别谈可领千人万人的都尉军侯了。

    领万军者,除却杀敌勇猛,还得有将才。听闻这少年曾在青州山中以少胜多,带着一群孬兵赢了武将之后领着的强兵,但那终究是三五十人的演练,离战场杀敌差得远,有人觉得大将军太看重这小子了些,但也有人觉得论杀敌,上俞村一战杀敌八百,伤敌两百便是铁证,可更有人觉得,上俞村之战,有鲁将军在,谁杀的马匪多显而易见,并非这少年的一人之勇。

    这些声音皆出自西北军的老军,但亲眼见过暮青之能的新军和随着新军一路行军的三千精军皆难忘那草原上的五天五夜,军中分作两派,一派持怀疑态度,一派坚决拥护。

    但无论是哪个声音,少年成了军中讨论的热门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成了西北军历史上升职最快的新兵,其速度足可与当年的大将军元修相提并论。

    只是这少年并无傲人的家世,就连名字也叫人听了哭笑不得——周二蛋!

    有人背后戏称,这小子要是日后当了将军上了朝,这名字大概会让朝中那群文官抖上一抖。

    军中的谈论并没有影响暮青,她升了军侯,忙得脚不沾地。

    关城中,大军住在营房,军侯有自己的营房和亲兵。

    暮青搬去了内城中一间独立的院子,两旁是亲兵营,方便照顾她的起居。她的屋里,暖炕、桌案齐备,比行军时五人住一营帐、草席为铺的条件好得多了。

    行军时,她只想快些立军功升都尉,好有自己的营帐,未曾想元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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