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九章 奉县天破 (第9/11页)

从元修之令,长枪森寒,刺风破雪齐指崔远!

    崔远在如网刀枪里将那张罪状高举头顶,向着衙门外围观的奉县百姓,高声道:“奉县的父老乡亲!你们看看,此乃我娘的罪状!”

    百姓们迎着风雪望那罪状,雪花漫天,墨迹细密,一页叠一页。青衫少年高举罪状,雪沫沾眉,涕泪成冰,道:“你们看不见,我念给你们听!”

    他横袖抹一把脸,狠擦了鼻涕眼泪,低头翻看那罪状,未读先笑,“兹有毒妇杨氏,残杀朝官,行割头割舌,缝嘴埋尸之实,此乃不道重罪,其罪当诛!”

    少年捧状长笑,笑出了一腔血气,“不道!何谓不道?《大兴律疏议·名例·十恶》中有记——五曰不道: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造畜蛊毒厌魅者!我娘只杀一人,也可称不道?知县狗官除了贪昧抚恤银两,还会何事?朝律都不知,竟写出这等罪状来,也不怕笑掉天下人的大牙!”

    知县气了个倒仰,指着崔远手指发抖,“栽赃!栽赃!给本县拿下这狂徒!”

    “狗官敢说栽赃?”崔远怒笑一声,回身问衙外百姓,“乡亲们,朝廷为边关阵亡将士家眷发下的抚恤银两,有谁家收到过?站出来看看!”

    风雪如刀,百姓聚着,人人沉默。

    “八年了!狗官走了一个,来了下一个,抚恤银两可曾到过谁家家门口?”崔远高声道,“是有到过咱们家门口之物!何物?一副旧衣冠!我们的儿郎,赴边关,杀胡虏,一条命换二十两银,养肥了一群狗官,上买官下欺民!买官花的是我们儿郎的卖命钱,欺杀的是我们儿郎的父母娘亲!敢问这等世道,公理何在!”

    人群沉默如死,风雪掩不住那些粗糙的脸颊和被风吹红的鼻头,雪沫糊着的眉睫下一双双眼眸沉如渊河。

    “我娘杀的是何人?狗官李本!乡亲们可还记得此人?贪了我们三年抚恤银两,入朝做了泰和殿大学士!如此狗官竟能官居二品,朝廷瞎了眼!”崔远一扬手中罪状,怒笑,“瞧一瞧!我娘杀

-->>(第9/11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