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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神女降世 (第13/15页)

其中就透着血气刀光。

    一道是禁止神职官吏以行净法为名奸子的政令,政令中说,诸祭司入庙修行侍奉祖神,化去肉身之前皆为圣者凡胎,有为信徒斋戒净洗之职责,无开圣目断人罪孽之神力。即日起,待嫁之女入庙斋戒,只可举火诵经,凡妄开圣目,言人罪孽者,以僭越渎神之罪论处,除其神籍,子孙后世永不入籍!

    另一道是裁撤神殿药作司的政令,即日起,严禁豢养蛊童,凡遗弃、贩卖、虐待乃至残杀孩童者,士庶不论,罪加一等!药作司中已在修炼的蛊童皆可作为最后一代鬼兵入神殿效力。

    令鄂族女子不再受斋戒之辱,令药作司再无蛊童,此乃轩辕圣女之志。当年,此志不为宗法所容,而今旧神权已败,时机到来,暮青不仅下令改革,还减免了四州多项苛捐重税,并下拨钱粮,令各州开设养济院,济老慈幼。

    政令下达的那日,民间有待嫁之女的人家无不遥拜神殿,而神殿之中,暮青望着古神庙的方向,遥遥一拜。

    外婆的遗体已经永远地留在了古神庙下的地缝深处,只有一座衣冠冢建在神庙下的墓室里,洛都朝廷下旨按圣女之礼厚葬外婆于神陵,而今陵园已在修建,功德碑也已在建造。对此,她没有反对,外婆之志在国在民,当年若不是发生那场政变,她会选择生属神殿、死归神陵,她与外公终究是情深缘浅,从今往后,一人魂在盛京,一人魂归中州,关山万里,只能求得来世再见了。

    而她自己与步惜欢……

    眼下已是九月时节,四月时她在洛都写的那封家书应该早就送入汴都了,可步惜欢至今没有回信。

    她担心他会像她自刎时那般自责过深,可又不知该以何言语来宽慰他,只好埋头理政,给他时间。

    神权之弊已成沉疴,政令虽下,治理却非一日之事,各州县的公文奏报堆在案头,越是尝着日理万机的滋味儿,暮青越常想起汴都。当初她在立政殿内提点刑狱,只是每日早朝后召见刑曹班子,复核卷宗,讨论案情,闲时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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