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5:分封制的变化三 (第7/9页)
命时岷藩发生分裂,前任岷王的庶长子与嫡长子分别占据孟养以北的土地与孟养以南的土地,互相攻伐。中原恢复秩序后,帝国中央决定将岷藩一分为二,全部承认为藩属国。等到帝国中央的军队平定变乱,王室已经被叛军杀光,当地的贵族请求内附。帝国中央经过反复考虑,在试探了其他藩国的态度后,接受内附,划归云南省。”
“401年,西北的代藩请求内附。代藩土地极其贫瘠,但又南邻巴基斯坦、西邻阿富汗,军事压力极大,财政收入入不敷出,代藩国君甚至不得不用私房钱填补国家的缺口。当时的代王又不是一位有雄心壮志的人,决定放弃藩国,改为帝国中央的亲王。帝国中央接受了内附请求,设立塔克拉玛干省。”
“415年与422年,宿藩、英藩与永藩先后请求内附。不过他们的原因并不相同。宿藩是因为贵族认为变成帝国中央的贵族比继续当苏藩的贵族更好,所以挟持国君要求内附;英藩与永藩则是因为国内民众见到中原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比他们好得多,社会福利更是远超藩国,所以将支持内附的人选为议员,又经过议会投票,通过内附决议。帝国中央同样接受了这三国的内附请求,将宿藩与塔克拉玛干省合并,设立迪化省;调整英藩与永藩的领土分界,设立黑龙江省与吉林省。”
“但当430年宋藩请求内附时,却被帝国中央拒绝。国会甚至通过决议,今后不再接受任何藩国的内附请求。决议的原因本节课不讲,讲到《帝国政治制度的变化》那三节时再讲。不过即使老师不讲,你们也应当都知道。”老师说道。
“之后宋藩、……,十一个藩国联名请求废除《移民法案》中有关限制藩国民众自由迁移的条款,允许所有拥有帝国、藩国国籍的公民自由地在小帝国联邦内迁徙。但被中央驳回。国会通过决议,允许拥有藩国国籍的公民在所有藩国内自由迁徙,但不准许自由来到中原。”
“424年,除代藩、宿藩之外的西北五藩国正式签署《苏州协议》,国君放弃大部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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