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节,天师道 (第14/17页)
“清约治民”,使“道化宣流,家国太平”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陆修静乃提出一套整顿和改革的措施。
首先,陆修静禁止道官自行署职,实行按级晋升的制度。他认为,普通民众须有功德,才能受箓为道民;道民受箓之后,有功者才能升迁。从受十将军箓依次升至受五十将军箓,再从箓吏依次晋升散气道士、别治道官、下治道官、配治道官,以及下、中、上八治道官。其最高者,即“能明炼道气,救济一切,消灭鬼气,使万姓归伏”的道师,才能拜署上八治中的阳平、鹿堂、鹤鸣三治道职。强调“采求道官,勿以人负官,勿以官负人”的组织措施。为健全三会日制度,他重申,三会日“民各投集本治师,当改治录籍,落死上生,隐实口数,正定名簿。三宣五令,令民知法。其日,天官地神咸会师治,对校文书。师民皆当清静肃然,不得饮酒食肉,哗言笑。会竟,民还家,当以闻科禁威仪教敕大小,务共奉行”。同时,他还针对“宅录”制度严重混乱的状况,规定每年三会日之最后一日,作为登记、审核宅录的最后期限,其日,每个道民都须赍信至本师治所,由本师给以注籍,以便道官“领户化民”。
第二,陆修静十分重视道教斋仪的作用,认为“斋直是求道之本”,主张“身为杀盗淫动,故役之以礼拜;口有恶言,绮妄两舌,故课之以诵经;心有贪欲嗔恚之念,故使之以思神。用此三法,洗心净行,心行精至,斋之义也。”他在总结前代斋仪的基础上,制定了“九斋十二法”的斋醮体系。并撰述一系列斋戒仪范之书。他汲取儒家的封建礼法、道德规范以及佛教的“三业清净”的思想,从而使道教斋法不仅有了系统的仪式戒科,而且使斋戒仪范的理论更加完备。
第三,陆修静不仅整顿组织、完善斋醮仪式而且还对道教经典进行整理和分类。他早年便注意采访搜集道教经典,曾“南诣衡湘、九嶷,访南真(魏夫人)之遗迹;西至峨眉、西城,寻清虚(王褒)之高躅”。元嘉十四年(437),即着手刊正《灵宝经》,编撰《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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