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做过就会有痕迹 (第5/6页)
其他人附和着,柳红无力的说:“但愿如此吧。”能在大城市里立足,原本是她最大的梦想,可不知怎的,就是高兴不起来。
……
王锋在国安局受过面相辨别训练,后来在太平村的时候,也看过很多关于相面的书,对人脸信息有着很强的分析能力。
他一早就看出这个马芳铃有问题,为钱毫无底线。在当初,她还让大军他们玩起了仙人跳,完全不去想这么做,大军他们算是违法犯罪。
现在也是如此,她没有真心把这个宾馆转让给赵大军。
虽然这个“转让”有着什么样的法律定义,王锋也不清楚,但可以跟买房类比。贷款买房,同样不是把钱都付清了,但不影响房产证写上买房人的名字。
这么简单的道理,他就不明白赵大军这群人怎么就不明白。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说的再正确,面对着赵大军这些对他有芥蒂的人,反而更生不满。
他可不是一个烂好人,既然这些人不尊重他的意见,他也不会说什么,反正他是不会有什么损失的。
至于二十万,就当是借给赵大军一年,利息就算了。不过,他也相信,赵大军一年后也还不了这二十万。
首先来说,每年都要还给他的表婶,也就是马芳铃二十万,如果再加上他的二十万,就需要还四十万,平均每月三万多,再平均下来,每天一千多元。
就算一千元好了,这个一千元算是纯利润。一天一千元的纯利润,需要多少客人住进宾馆?而且,人工费、成本费等等,细算起来,是一笔很大的帐。
王锋曾在芳铃宾馆住了整整一个月,也算知道这个宾馆每天的利润大致多少。
当然,每一个人在创业的时候,都会把事情想的很简单,但真正做起来就会立刻发现,钱永远也不够用,工作永远也做不完。
当初的激情很快就会消散,如果是几个人合伙做生意的,立马就会相互埋怨。
赵大军等人,完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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