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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话 万事只道是寻常 (第3/6页)

坦白的点点头,“记得记得。”

    “那昨日张硕帮你诊脉时你撒泼似的差点杀了他还掀了我的房间,你可还记得?”

    不知者无罪,自己没干过的要坚决否认,我波浪鼓一般摇头。

    “不记得,不记得。”

    “那你昨日说要以身相许来报答我你总该记得了吧。”

    哪?我有说过吗?“丛宣你说什么呢,你是记错了吧。”

    “没有记错,你是这样说的,还把你的鼻涕擦在了我的袖子上。喏,你看。”沈丛宣伸出衣袖,上好的百孔云锦上面明显至极的一大片水印子。

    我下意识的捏捏自己的鼻子,看向沈丛宣“我应该说的是那东郊院子隔壁的大毛,我从小就想嫁给他。”

    沈丛宣在我眼皮子底下端鞋子的手抖了一抖,“上次你还说想进宫当娘娘……”

    我顺手理了理他头上的发冠,“沈老板,今时不同往日,眼光要放在当下。”

    不过一夜,院子里新入的水还未来得及凝成冰,整个沈府似乎全然不记得我昨夜那极其没有风雅的撒泼,我甚至在怀疑那是否只是我一场荒诞的梦,只有抱着小白的时候看到它屁股上那一撮烧掉的坑,才能真真实实的记得昨日发生的一切。

    但是,即使所有人都渐渐忘记了我接近奔溃的状态,但是我却忘记不了。忘记不了那随江水而来的渔船,那扶花灯的纤长的手,忘记不了那熟悉的面貌,忘记不了他那一句好久不见,更忘记不了他曾经让我们堂堂四清山,为那片本是应该长满药草的土地,洒下了多少师兄弟们的血液。

    “长歌,好久不见。”

    真是好久不见。

    虽然不知我发疯的缘由,沈大公子却像是黑暗里面我仅有的一束火光,照亮着我的所有。我知道他好奇,容华他们都好奇,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走近来问我,正如我还是长歌的那生前一样,就连亲声想怀着满腔恨意质问那个全身兵胄的男子为何要背叛师门,到最后也只能让回答淹没在耳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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