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话 重新初醒,却需忘仇少忧 (第2/4页)
模样。
果然,早起见乌鸦,我还真是个倒霉孩子。
最近我一直都在后悔,要是知道从悬崖上跳下来,还能有命来到这个地方,当初我就应该再跳得大气凛然一点,再怎么也至少说句慷慨激扬的话也好后世留名,纪念我这个英勇跳崖的四清后人,咳咳,虽然是个不学无术只吃厨房的女子。
可惜,当时只有满眼的震惊和恐慌。
“喂,阿一,别抢老二的东西啊!”
“那个阿花不准吃我的肉!”
“阿三,你又打我家的小白!”
“你们又在我鞋子上拉屎!”
我拿起丢在地上的簸箕,气愤地把和阿花抢饭吃的小白拉开,努力地在袖子上揩了揩汗,连汗味都是鸡鸭的羽毛味道。山谷里尽管少了好多人世烟火,但却是不缺生气,尽管只有我们二三人,但是这些活跃的过分了些的家禽满满的填满了我们的生活。
这些没人性的小动物,哦,不对,是没畜生性的鸡鸭鹅乌鸦!
按照寻常女子的套路来说,对于我这种经历的人来说,应当是需要沉默忧郁好些日子的,还应该茶饭不思,刻刻寻个短见,要么更应该努力锻炼,牢记那灭族的仇人,等待一日手刃仇人。
而事实是,我的确是茶饭不思了几天,在我刚苏醒的那几日。
不过后来,我发现只要我一沉思忧郁,气结不止,胸口就隐隐作痛,后来被救命恩人清姨提醒,说那救我小命的药成分有异,服用之人不可时常忧郁,是药三分毒,虽然那神女老人用以毒攻毒的法子解了这毒,但是残留的药性确是无法排出体外,可能是自然而然的寿命减少,也可能是突然某一天我两腿一蹬,撒手人寰。
当然,就算和长孙相认,这事儿也是不能告予他相知。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信。
其实,我总觉得自己是命苦,我有一次打趣的告诉清姨,若是能再被她救一次,在我的无限幻想里应该是那么的一种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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